《柳南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要求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2018年9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桂政发〔2018〕45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残疾儿童康复具有抢救性的效果,康复的好坏成效直接影响残疾儿童的残障水平和未来的生活质量,广大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强烈企盼建立康复救助方案。制定《柳南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我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文件精神的要求,是如期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必须,是实现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目标的具体落实。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
(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函〔2018〕154号)
(三)中残联 民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8〕19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
(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118号)
(六)《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桂残联字〔2019〕5号)
(七)《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定点规范(试行)的通知》(桂残联字〔2019〕13号)
(八)关于印发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16〕52号)
(九)《关于印发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28号)
三、制定过程
我会按照区、市文件精神要求草拟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16日,6月21日通过OA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收集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最终形成本次《柳南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在起草《方案》时,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及优先救助对象的条件。
第二部分明确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及服务规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18〕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文件执行。)
第三部分对自治区文件中关于救助工作的申请、审核、救助、结算和信息录入等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第四部分明确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认定、管理和考核的方法、程序和规范参照《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定点规范(试行)》(桂残联字〔2019〕13号)执行。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确定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经费保障措施中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第六部分明确该实施办法的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