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一、制定《柳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国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相应食品安全事故等级的应急预案。
为适应机构改革的新形势,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局代柳南区人民政府起草制定《柳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我局按照自治区、柳州市文件精神要求草拟了《柳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19日通过OA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12月10日通过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收集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最终形成本次《柳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柳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等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职责,包括应急机制启动和指挥部设置。
第三部分: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先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紧急措施,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启动分级响应。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奖励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明确信息、医疗、应急队伍、物资经费、宣传培训等资源保障。
第七部分:附则,预案管理和更新,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
四、主要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修订)
(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五)《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80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2月7日修订)
(八)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柳食安委〔2019〕8号)
(九)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柳政办〔2019〕107号)
(十)《中共柳南区委员会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共柳南区委员会和柳南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柳南委〔201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