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解读
2023年9月1日,柳南区《关于印发<柳南区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南政办秘〔2023〕25号)(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现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口发〔2023〕1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确保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顺利达标。
二、起草过程和总体考虑
2023年3月,国家卫健委和自治区卫健委下发有关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2023年5月柳南区卫生健康局就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设想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照区领导要求进行《方案》制定,起草过程中,考虑到我区人口发展情况和出生人口现状,三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区人口仍呈较大下降趋势。以创建全国生育工作友好先进单位为契机,积极实施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兼顾当前和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也是平缓我区出生人口持续下降,推动适度生育水平实现,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配套措施,进行政策宣传,营造生育友好浓厚氛围,全面落实群众生育服务需求,强化托育服务发展,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群众对人口和生育政策以及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生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优化生育政策的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建立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出台本地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是人口服务体系健全,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方便可及。推动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以上,实时上报率均达到90%以上。
三是托育服务发展领先,建立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或医疗机构开展“医育结合”模式的托育服务,推进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托育机构。
四是生育支持政策完备,依法依规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积极落实配偶产前检查陪护假、陪产假、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行动。
五是优生优育服务优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广泛覆盖。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建设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要求。
六是家庭保障措施到位,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出台政策举措,落实好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七是生育友好氛围浓厚,持续深入宣传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社区、单位、家庭等广泛参与,形成浓厚氛围。
五、《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各镇(街道)按照全国生育友好单位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人口数据会商共享机制,结合本部门、本辖区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活动,巩固、完善宣传阵地,营造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