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柳南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产业扩面提质增效扶持办法
1、品牌建设扶持。支持企业在2021年期间创建品牌、品牌认证、生产标准制定、提升商标影响力、申报“三品一标”、统一产业园标识标牌等。
“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扶持。凡产业园备案的螺蛳粉原料生产或加工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0.5万、1万、1.5万元奖补。螺蛳粉企业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一申请人同一产品获得两种或以上认证的,只奖补一次。
螺蛳粉品牌化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柳州市城市转型升级质量发展导则》,开展品牌和标准提升行动。对螺蛳粉生产聚集区内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新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螺蛳粉企业,在市级财政给予奖励的基础上,每获得一项,柳南区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螺蛳粉生产聚集区内新认定为“广西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螺蛳粉企业,每获得一项,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原材料生产主体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每个补助0.1万元。
对在产业园备案,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制定螺蛳粉及其上下游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在制定的标准颁布实施后,按照颁布的一个产品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2、鼓励螺蛳粉生产及关联企业在2021年期间上规入统进行奖励。
支持及鼓励螺蛳粉及关联企业的引进和高质量发展,促进螺蛳粉及关联中小微企业投资建设、上规入统,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经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认定上规模的螺蛳粉及关联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3、螺蛳粉企业检测检验扶持。
支持螺蛳粉生产及加工企业、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实现质量保证。凡在产业园备案的螺蛳粉企业、原料生产或加工企业的,可在产业园指定检测机构中享受10次指定的产品检测项目的免费检测服务。经费用完即止。
二、支持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要求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类除外)、年销售收入(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主要从事蔗糖、粮油、林产品、花卉、畜禽、牧、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源、桑蚕等农业产业生产、加工、流通,或农资生产、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政策扶持:获得认定的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可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可用于补助大米、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蚕桑、畜禽、水产品、中药材、螺蛳粉原料(含米粉、豆角、酸笋、螺蛳、木耳)等农产品企业的加工设备以及仓储、冷链、流通设施改造升级,贷款贴息等。
三、支持组成产业化联合体
申报条件:至少由1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发起,有2家以上农民合作社组织参与。
政策扶持:申报成功的联合体一次可补助50-55万。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联合体内的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仓储等环节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生产基地建设、技术和设备引进改造升级,贷款贴息等。
一、柳南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产业扩面提质增效扶持办法
1、品牌建设扶持。支持企业在2021年期间创建品牌、品牌认证、生产标准制定、提升商标影响力、申报“三品一标”、统一产业园标识标牌等。
“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扶持。凡产业园备案的螺蛳粉原料生产或加工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认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0.5万、1万、1.5万元奖补。螺蛳粉企业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一申请人同一产品获得两种或以上认证的,只奖补一次。
螺蛳粉品牌化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柳州市城市转型升级质量发展导则》,开展品牌和标准提升行动。对螺蛳粉生产聚集区内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或新认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螺蛳粉企业,在市级财政给予奖励的基础上,每获得一项,柳南区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螺蛳粉生产聚集区内新认定为“广西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螺蛳粉企业,每获得一项,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原材料生产主体申请注册成功的商标,每个补助0.1万元。
对在产业园备案,牵头或作为主要单位制定螺蛳粉及其上下游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在制定的标准颁布实施后,按照颁布的一个产品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2、鼓励螺蛳粉生产及关联企业在2021年期间上规入统进行奖励。
支持及鼓励螺蛳粉及关联企业的引进和高质量发展,促进螺蛳粉及关联中小微企业投资建设、上规入统,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经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认定上规模的螺蛳粉及关联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3、螺蛳粉企业检测检验扶持。
支持螺蛳粉生产及加工企业、螺蛳粉原材料示范基地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实现质量保证。凡在产业园备案的螺蛳粉企业、原料生产或加工企业的,可在产业园指定检测机构中享受10次指定的产品检测项目的免费检测服务。经费用完即止。
二、支持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要求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类除外)、年销售收入(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主要从事蔗糖、粮油、林产品、花卉、畜禽、牧、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源、桑蚕等农业产业生产、加工、流通,或农资生产、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政策扶持:获得认定的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可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可用于补助大米、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蚕桑、畜禽、水产品、中药材、螺蛳粉原料(含米粉、豆角、酸笋、螺蛳、木耳)等农产品企业的加工设备以及仓储、冷链、流通设施改造升级,贷款贴息等。
三、支持组成产业化联合体
申报条件:至少由1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发起,有2家以上农民合作社组织参与。
政策扶持:申报成功的联合体一次可补助50-55万。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联合体内的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仓储等环节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生产基地建设、技术和设备引进改造升级,贷款贴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