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医保发〔2020〕1 号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的通知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    2020-01-25 17:15    |   作者:

各镇社保所,各街道劳保所,区劳保中心,辖区各定点医疗单位: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柳南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精神,做好我区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0125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柳南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 精神和柳州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要求,为做好我区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任务。本方案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预防及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区医保局局长谭文辉任组长,区医保局副局长玉艳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道分管医保工作的副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南区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玉艳华同志兼任,成员由李振华、何建君、曾月、谭荣莲、刘晓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工作部署,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保结算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市医保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1. 根据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要求,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 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3. 执行市医保局对集中收治医院的预付资金政策。对存在费用垫付压力大的医院由市医保局预付医保资金,城区预付医疗救助资金,以减轻医院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4. 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特殊报销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特殊报销政策针对的是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其他人员就诊或进行筛查性体检等费用按原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应对此次疫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压实职责,确保每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到位。如因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导致患者救治不及时的,将予以问责。

(二)优化经办服务,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提升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事项马上办、简化办、特事特办,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将相关精神及要求及时准确向协议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群众进行传达和宣传。

(三)区医保局、劳保中心、各镇(街道)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有医保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专用微信工作群,请领导小组各位成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扫码进群。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区医保局、劳保中心和各镇(街道)经办机构和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收集辖区经办机构和各医疗机构情况,每天下午23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天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印发


政策通知

柳医保发〔2020〕1 号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镇社保所,各街道劳保所,区劳保中心,辖区各定点医疗单位: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柳南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精神,做好我区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0125

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和柳南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 精神和柳州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要求,为做好我区防控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任务。本方案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预防及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区医保局局长谭文辉任组长,区医保局副局长玉艳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道分管医保工作的副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南区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玉艳华同志兼任,成员由李振华、何建君、曾月、谭荣莲、刘晓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工作部署,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保结算的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监督指导工作,配合市医保局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1. 根据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预案》要求,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 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3. 执行市医保局对集中收治医院的预付资金政策。对存在费用垫付压力大的医院由市医保局预付医保资金,城区预付医疗救助资金,以减轻医院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4. 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特殊报销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特殊报销政策针对的是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其他人员就诊或进行筛查性体检等费用按原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使命担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应对此次疫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压实职责,确保每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到位。如因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导致患者救治不及时的,将予以问责。

(二)优化经办服务,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提升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经办事项马上办、简化办、特事特办,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将相关精神及要求及时准确向协议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群众进行传达和宣传。

(三)区医保局、劳保中心、各镇(街道)和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有医保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专用微信工作群,请领导小组各位成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扫码进群。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区医保局、劳保中心和各镇(街道)经办机构和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收集辖区经办机构和各医疗机构情况,每天下午23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天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