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评估、审慎稳妥重新划分调整片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学生家长宣传解释工作。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招生,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二)科学制定录取政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消除大班额等因素,合理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于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要按照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三)严格实行免试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设定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全面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
(一)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认真核定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二)合理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机关为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审批机关为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城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城区招不满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区)招生,但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三)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适龄儿童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学生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统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受理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使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的电脑随机录取功能进行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一)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二)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降低随迁子女入学门槛,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四、提高招生入学服务水平
(一)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布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提高招生入学信息化水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开展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加快本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2年6月28日—7月8日,柳州市区户籍新生网上报名。7月9、10日(星期六、星期日),对有需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二)第二阶段:2022年7月4日—7月15日,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网上报名。7月16、17日(星期六、星期日),对有需要的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日前上报具有办学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招收随班就读学生及设置特殊教育班级的学校名单。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只能减少,不得随意增加。
六、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和宣传
(一)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排查、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收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编班管理和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重点做好2022年初中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以上。各公办初中学校在2022年非学区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并完善签收手续。
(四)严格监督问责。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特别是对学校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违规招生,杜绝招生腐败现象。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同时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创造条件。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3726390/3715758
招生举报电话: 3722731
附件1 2022年柳南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2年柳南区小学学校招生计划表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柳州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试行)》(柳教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评估、审慎稳妥重新划分调整片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学生家长宣传解释工作。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招生,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二)科学制定录取政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消除大班额等因素,合理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于6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要按照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三)严格实行免试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设定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全面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
(一)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进行统一管理,认真核定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二)合理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机关为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审批机关为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城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城区招不满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区)招生,但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三)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适龄儿童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学生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统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受理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使用“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的电脑随机录取功能进行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一)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二)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降低随迁子女入学门槛,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7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四、提高招生入学服务水平
(一)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布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提高招生入学信息化水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通过“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开展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加快本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四)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
(一)第一阶段:2022年6月28日—7月8日,柳州市区户籍新生网上报名。7月9、10日(星期六、星期日),对有需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二)第二阶段:2022年7月4日—7月15日,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网上报名。7月16、17日(星期六、星期日),对有需要的非柳州市区户籍新生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1日前上报具有办学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招收随班就读学生及设置特殊教育班级的学校名单。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只能减少,不得随意增加。
六、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和宣传
(一)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排查、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收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编班管理和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重点做好2022年初中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以上。各公办初中学校在2022年非学区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并完善签收手续。
(四)严格监督问责。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特别是对学校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违规招生,杜绝招生腐败现象。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同时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创造条件。
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3726390/3715758
招生举报电话: 3722731
附件1 2022年柳南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2年柳南区小学学校招生计划表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