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柳教政法安〔2024〕27号)文件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24年柳南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12月
二、 参与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生
三、 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特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柳南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安稳办,主要职责为统筹开展宣传宪法教育活动,组织和参与城区及市级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评比活动,及时收集学校的材料并向市教育局报送。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粟江荣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吕 军 区教育局安稳办工作人员
四、 主要活动内容
(一)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年级(以2024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的宪法法治知识在线学习。“宪法卫士”行动主要面向小学、初中。学生完成综合评价后,可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并有机会直通全国总决赛。“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内容及操作指南可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登录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4/index.html)查询。
(二)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学段以2024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
1.由柳南区教育局主办柳南区2024年“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演讲比赛。各中小学选送一名学生(一贯制学校视为小学、中学两所学校)录制演讲视频参赛,优胜者再由区教育局遴选小学组和中学组选手各2名参加全市复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演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4部法律中的任意一部法律作为演讲内容。
(2)时间安排:2024年9月3日前将学生演讲视频和演讲稿(每个演讲视频大小控制在200MB内。视频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发至邮箱:lnaq100@163.com。
(3)比赛要求:学校负责录制演讲视频,录制的视频不得做剪切、添加音乐、后期合成等编辑,要一镜到底。拍摄演讲视频的背景必须体现此次活动主题“柳南区2024年‘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演讲比赛”、主办单位和学校名称或校徽。演讲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脱稿演讲。
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广西“网络海选”通道,全市中小学均可推荐学生参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普法网也将设立专栏,供学生自主上传演讲视频参与比赛,并遴选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区教育局将从演讲比赛中成绩高低顺延遴选小学组和中学组选手各2名参加全市复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各校参与教育部于 2024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自治区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生参与“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深入挖掘全区学生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各校通过遴选方式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与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微视频征集活动、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优秀作品将颁布相应获奖证书,通过广西智慧教育平台“桂教通”展示,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合理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和活动开展形式,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校于 2024 年9月3日前,报送演讲比赛选手演讲视频、演讲稿至邮箱:lnaq100@163.com。
(二)各校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学习。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柳南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吕军,0772-3723920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附件: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柳教政法安〔2024〕27号)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中小学: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柳教政法安〔2024〕27号)文件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24年柳南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12月
二、 参与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生
三、 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特组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柳南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安稳办,主要职责为统筹开展宣传宪法教育活动,组织和参与城区及市级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评比活动,及时收集学校的材料并向市教育局报送。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粟江荣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吕 军 区教育局安稳办工作人员
四、 主要活动内容
(一)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年级(以2024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的宪法法治知识在线学习。“宪法卫士”行动主要面向小学、初中。学生完成综合评价后,可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并有机会直通全国总决赛。“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内容及操作指南可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登录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4/index.html)查询。
(二)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学段以2024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
1.由柳南区教育局主办柳南区2024年“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演讲比赛。各中小学选送一名学生(一贯制学校视为小学、中学两所学校)录制演讲视频参赛,优胜者再由区教育局遴选小学组和中学组选手各2名参加全市复赛。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演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4部法律中的任意一部法律作为演讲内容。
(2)时间安排:2024年9月3日前将学生演讲视频和演讲稿(每个演讲视频大小控制在200MB内。视频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生姓名+作品名称”)发至邮箱:lnaq100@163.com。
(3)比赛要求:学校负责录制演讲视频,录制的视频不得做剪切、添加音乐、后期合成等编辑,要一镜到底。拍摄演讲视频的背景必须体现此次活动主题“柳南区2024年‘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演讲比赛”、主办单位和学校名称或校徽。演讲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脱稿演讲。
本次演讲比赛将设立广西“网络海选”通道,全市中小学均可推荐学生参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普法网也将设立专栏,供学生自主上传演讲视频参与比赛,并遴选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素养竞赛。区教育局将从演讲比赛中成绩高低顺延遴选小学组和中学组选手各2名参加全市复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各校参与教育部于 2024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自治区也将设立分会场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生参与“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深入挖掘全区学生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各校通过遴选方式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与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自治区将组织开展全区法治微视频征集活动、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优秀作品将颁布相应获奖证书,通过广西智慧教育平台“桂教通”展示,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合理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和活动开展形式,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校于 2024 年9月3日前,报送演讲比赛选手演讲视频、演讲稿至邮箱:lnaq100@163.com。
(二)各校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学习。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柳南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吕军,0772-3723920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
附件: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柳教政法安〔2024〕27号)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