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柳州市高中休学、复学办理指南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
办理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
办理材料 | 一、休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注明休学原因的休学申请书(原件,1份); 2.因病需长期治疗无法正常学习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提供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的,提供与该原因有关的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复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载明复学原因的复学申请书; 2.原因病休学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原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而休学的,提供国外、境外就读经历的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原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而休学的,提供该原因消失的有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 一.休学及复学 1.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的,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主管教育审核同意的,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为学生保留学籍(恢复学籍)。 |
办理时间 | 学期内 |
办理地点 | 学校、主管教育局 |
办理时限 |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851554、2815947、2815945(基础教育科) |
收费情况 | 免费 |
事项名称 | 柳州市高中休学、复学办理指南 |
办理条件 | 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
办理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
办理材料 | 一、休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注明休学原因的休学申请书(原件,1份); 2.因病需长期治疗无法正常学习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提供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的,提供与该原因有关的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二、复学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的载明复学原因的复学申请书; 2.原因病休学的,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原因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而休学的,提供国外、境外就读经历的相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原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长期无法正常学习而休学的,提供该原因消失的有关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 一.休学及复学 1.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的,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主管教育审核同意的,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为学生保留学籍(恢复学籍)。 |
办理时间 | 学期内 |
办理地点 | 学校、主管教育局 |
办理时限 |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851554、2815947、2815945(基础教育科) |
收费情况 | 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