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见习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岗位实践能力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限3-12个月,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到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可以吸纳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实践。
二、就业见习对象有三类人员,符合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第一类: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第二类: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类: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一、就业见习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岗位实践能力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限3-12个月,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到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可以吸纳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实践。
二、就业见习对象有三类人员,符合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第一类: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第二类: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类: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