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以及16-24岁已登记失业的青年,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给予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解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以及16-24岁已登记失业的青年,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给予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