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局,柳东新区经发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207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企业符合规定要求。中央管理企业、区直企业均须通过当地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三)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工高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zfgwggk@163.com。
二、其他事项
如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发生更名或重组,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属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工高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zfgwggk@163.com。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思顺 2821712)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印发
各县(区)发改局,柳东新区经发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207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委拟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通知》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企业符合规定要求。中央管理企业、区直企业均须通过当地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三)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工高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zfgwggk@163.com。
二、其他事项
如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发生更名或重组,请各县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属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12日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工高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zfgwggk@163.com。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汇总表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思顺 2821712)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