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  |    2023-12-26 14:50    |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12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1220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通知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12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12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