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8-22 11:32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此项是我局的重点执法范围,已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是我局的重点执法范围,已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是我局的重点执法范围,已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侵占道路的执法工作已全面开展,但对侵占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由于受到条件限制目前尚未开展。)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执法工作正逐步开展)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执法工作正逐步开展。特别要说明的是此处的“以外”是指商品交易市场以外、居民小区以外、店面以外,即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内、居民小区内、店面内的无照经营行为不是我局的执法范围,而是工商部门的执法范围。)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执法工作未能开展,因为公安交警部门未移交该项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执法属行政单位,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柳州市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属事业编制。区执法局实有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人员65人。现有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65人。柳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有编制7人,现有编制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113.30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2605.90 万元,为柳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507.4万元。上级等部门下拨的拆违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113.30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8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社会保障(医保)和发放的城乡低保、抚恤金、城。疗救助等及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400.7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507.4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9万元,项目支出61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3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9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国内12台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99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人数0人、总额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7.5万元。(中央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本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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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时间:2017-08-22 11:32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此项是我局的重点执法范围,已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不按批准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是我局的重点执法范围,已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是我局的重点执法范围,已全面开展执法工作。)

4、行使城市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违反施工现场围栏管理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侵占道路的执法工作已全面开展,但对侵占燃气及供水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由于受到条件限制目前尚未开展。)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焚烧有毒有害、产生烟尘物质及未采取措施存放煤炭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执法工作正逐步开展)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居民小区及店面以外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执法工作正逐步开展。特别要说明的是此处的“以外”是指商品交易市场以外、居民小区以外、店面以外,即对在商品交易市场内、居民小区内、店面内的无照经营行为不是我局的执法范围,而是工商部门的执法范围。)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此项执法工作未能开展,因为公安交警部门未移交该项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执法属行政单位,下设一个二级机构,柳州市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属事业编制。区执法局实有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人员65人。现有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65人。柳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有编制7人,现有编制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113.30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2605.90 万元,为柳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507.4万元。上级等部门下拨的拆违经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113.30万元。主要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0.8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社会保障(医保)和发放的城乡低保、抚恤金、城。疗救助等及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400.7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507.4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执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9万元,项目支出61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3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9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国内12台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99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人数0人、总额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7.5万元。(中央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本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主办单位:柳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柳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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