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南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柳南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柳南区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及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3、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区人民政府区长提交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并报市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依法及按有关规定对本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对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和市审计局授权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审计局属行政单位,实有编制4人,现有编制4人。
第二部分:柳南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2.93万元,支出总计112.9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均减少1.07万元;均减少0.93% 。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2.93万元(逐项说明)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1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6万元,占61.68%;项目支出 43.27万元, 占38.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12.93万元、112.93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07万元,均减少0.93% 。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 万元,下降0.9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19万元, 占81.63%; 教育(类)支出0 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 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万元,占 9.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2万元,占2.9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 0%; 住房保障(类)支出6.94万元,占6.1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末预算已做了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4.24万元,支出决算为9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末预算已做了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年初预算为15 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两名聘用人员 。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 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97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必须说明)。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作表述 )(从Z10表取数)
本部门 2017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0万元、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0%。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从CS05表取数)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万元,比 2016年增加 0.28万元,增长3.08 %,增加原因为新增两名聘用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