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法制办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法制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南区法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柳南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柳南区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负责统筹规划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三)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四)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汇编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六)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七)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
(九)办理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事宜。
(十)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承办因不服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柳州市申请裁决的案件的答复工作。
(十一)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依法行政理论研究。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法制办公室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人,实有编制5人。
第二部分:柳南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97.95万元,支出总计97.9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增加49.36万元,上升101.58%,支增加49.36万元;上升101.58%。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97.9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8万元;占比88.39%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1.37万元,占比11.61%。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9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55万元,占60.80%;项目支出38.39万元,占39.2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6.58万元、支出总决算86.5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增加37.99万元,上升78.18%,支增加37.99万元;上升78.18%。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37.99万元,上升78.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根据公开表格作表述)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42万元,占84.80%;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万元,占7.3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占3.72%;住房保障(类)支出3.60万元,占4.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7万元,支出决算为8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年末预算已做了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3.87万元,支出决算为73.42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167.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 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94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没员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0元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本部门无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故无车辆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都为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8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7万元,比2017年的3.33万元增加4.24万元,增加137.33%,增加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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