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基本职能: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是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
其主要职责:紧紧围绕街道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等重要职能,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02年8月12日经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柳编机字[2002]75号),位于柳州市柳南区城站路108号,柳南街道办事处内,是柳南区司法局在柳南街道的派出机构,属行政单位,实有编制1人配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1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柳南司法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0.43万元,支出总计20.4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增加3.49万元,上涨20.60%,支增加3.49万元,上涨20.60%。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0.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3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万元,占81.94%;项目支出3.69万元, 占18.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0.43万元、支出总决算20.4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增加3.49万元,上涨20.60%,支增加3.49万元,上涨20.60%。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万元,上涨20.6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5.74万元, 占77.0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 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万元,占9.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万元;占5.2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类)支出1.58万元,占7.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 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 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 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1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 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本部门无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故无车辆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都为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8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0%。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万元,比2017年的1.44万元下降0.0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