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南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柳南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柳南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辖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工作。
(四)指导管理辖区社区矫正工作。
(五)指导管理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区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辖区“三大纠纷”调处工作。
(九)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十)负责统筹规划区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汇编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区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事宜。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区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承办因不服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柳州市申请裁决的案件的答复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依法行政理论研究。
(十一)负责辖区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区委管理司法所的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南区司法局共有直属单位13个。其中本级行政单位1个,派出机构1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本级行政单位是柳南区司法局本级(挂“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派出机构分别为柳南司法所、柳石司法所、南站司法所、河西司法所、鹅山司法所、银山司法所、潭西司法所、南环司法所、太阳村镇司法所、洛满司法所、流山司法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 柳南区司法局本级实有编制9人,现有编制8人,非编人员6人;派出机构实有编制19人,现有编制18人;柳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实有编制6人,现有编制3人;共35人。
第二部分:柳南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772.39万元,支出总计732.4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61.22万元,支出增加344.5万元。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7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27万元;占比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比0.1%。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73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04万元,占比85%;项目支出110.42万元,占比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72.27万元、支出总决算732.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70.94万元,增长54.03%,支出增加231万元;增长46.07%。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万元,上升46.0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2.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9万元,占0.37%;公共安全(类)支出551.02万元,占75.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89万元,占8.86%;卫生健康(类)支出40.51万元,占5.5%;住房保障(类)支出73.23万元,占10%;其他(类)支出0.12万元,占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551.02万元,支出决算为551.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4.89万元,支出决算为6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0.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3.23万元,支出决算为7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80万元、津贴补贴109.23万元、奖金119万元、伙食补助费0.35万元、绩效工资5.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73.23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05万元;
公用经费4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84万元、印刷费0.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82万元、邮电费3.8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3.24万元、差旅费1.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69万元、委托业务费1.11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8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等于预算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于公务用车的年检、维护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为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27万元。2020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于公务用车的年检、维护维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0万元、支总决算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无支出。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实际支付3.08万元,全部按规定发放防疫工作补贴。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14万元,比2019年增加232.01万元,增长151.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7.6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12.7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