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7年部门决算表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柳州市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负责辖区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公厕粪便的收集、清运;
(三)负责辖区有偿服务工作以及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四)负责辖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卫生管理;
(五)负责辖区环卫系统的果皮箱、垃圾桶管理;
(六)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七)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八)上级赋予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柳南区政府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7个股室;编制人数为105人,本年末实际在编人数为96人;聘用制(劳务派遣)人员1404人(含公益岗位人员1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8471.90万元,支出总计8471.9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29.10万元,增加2.78%;支出减少123.00万元,减少1.43%。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8471.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9.64万元;占比89.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912.27万元,占比10.77%。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847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22万元,占比12.16%;项目支出7441.68万元,占比87.8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8471.90万元、支出总决算8471.9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29.10万元,增加2.78%;支出减少123.00万元,减少1.43%。
五、2017年度一般公务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559.64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89.23%。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5.26万元,下降1.76%。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55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72万元,占比1.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80万元,占比1.16%;城乡社区支出7247.71万元,占比95.87%;住房保障支出109.41万元,占比1.45%。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42.79万元,支出决算755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年末预算已做调整。
- 城乡社区(类)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4953.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5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 城乡社区(类)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
年初预算数为243.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73万元,支出28.09万元,完成预算97.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 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完成预算的2.3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11万元,下降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0.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因公出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9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占0.31%。具体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万元。2017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 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都为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支出情况为:
2017年基金拨款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开展绩效自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93.79万元,比2016年121.10万元,降低27.31万元,降低22.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01辆,其中:公务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