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1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区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区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城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全区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区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全区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全区青年服务,发挥全区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为群团组织机构,为行政单位,无下设直属机构。实有编制2人,现有编制2人。
第二部分: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报表另附)
第三部分: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54.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39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26.56万元增加27.83万元,增长104.8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长28.39万元,增长119.55%,主要原因是:收支大幅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申请追加预算指标用以支付2020年拖欠款项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6.其他收入2.25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 19.89 %。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54.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3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6.56增加27.83万元,增长104.8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0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46.03万元,行政运行29.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24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1.99万元增长24.04万元,增长109.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类支出较大,2021年追加预算用已支付2020年未支付款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0.97万元增长了2.56万元,增长了263.92%。
4.卫生和健康支出1.38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0.32万元增长了1.06万元,增长了331.25%,主要原因是:市级拨付了疫情防控经费,并购买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
5.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0.48万元增长了0.71万元,增长了147.92%。
6.其他支出2.2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81万元减少了0.56万元,减少19.93%。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3.75万元增加28.39万元,增长119.54%。其中:基本支出35.89万元,项目支出18.5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8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46.03万元,占比200.37%,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7%。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占比223.42%,完成年初预算的223.42 %,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差异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金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1.15万元,支出决算1.38万元,占比12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保险基数有所变化。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9万元,支出决算1.19万元,占比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3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6.3万元,津补贴0.51万元,绩效奖金4.55万元,伙食补助费1.51万元,养老保险缴费2.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住房公积金1.19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7.4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99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0.91万元,邮电费0.10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0.13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劳务费5.96万元,工会经费0.3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9万元。
四、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 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机关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去年初预算数18.86万元增加10.93万元,增长57.95%。差异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增加了防控人员的下点的值守劳务经费、聘用人员的加班费和其他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