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镇种植业领域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制定农业技术规程。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进行农业技术交流,搜集农业科技情报。负责全镇范围内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指导及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拟订全镇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向农民宣传普及检疫知识,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负责全镇农产品及产地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产品生产环境检测、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消费安全。贯彻国家有关农机推广工作条例、办法,参与制订农机科研、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机械进行鉴定、试验、示范。对立项的科研课题组织力量,按计划实施。提供农业机械技术、信息服务,进行农机跨区作业服务。传授农业机械新技术。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农业机械推广活动。不断加强单位的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推广、服务效率和质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申报农业技术项目、完善上级下达的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农机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维护农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是柳南区流山镇人民政府下设二层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3: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94.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4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79.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7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79.37%,主要原因是:落实减压支出要求。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无。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94.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4.74元, 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79.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62.5%,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22.05%,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以当年实际支出数来列入决算。
3.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40.5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67.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机构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5.91万元,下降19.06%,主要原因是:落实减压支出要求。
5.住房保障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3万元,下降40.3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6.无结余分配资金。
7.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79.37%。其中:基本支出94.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以当年实际支出数来列入决算。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59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27 %。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六)农森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66万元,支出决算为6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提升。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89万元,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3%。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提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6%。决算数少于预算数,落实减压支出要求。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流山镇农业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19万元,增长106.9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比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4.62万元,下降79.3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