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来源: 食药监局  |   发布日期: 2019-01-21 15:57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推动食品、药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着力防范有效应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企业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的行政许可(含保健食品经营的备案)。

(三)负责除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校食堂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服务许可。

(四)负责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市局下放或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执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建立城区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六)配合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七)落实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八)负责全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负责制定全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城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二)承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科级),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柳州市柳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6人。目前编制内财政供养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行政编制8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7人。

2.柳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参公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40873.09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240873.09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6214.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299.24元、卫生健康支出539945.53元,住房保障支出532413.96元。

二、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40873.09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26214.3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0%,同比减少1251695.6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299.2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3%,同比增加141592.24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539945.5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7%,同比增加36897.53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2413.9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0%,同比增加31881.96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增加缴纳的公积金就相应增加。

三、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3393.09元,其中:人员经费7055387.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0354.80元,比2018年增加179704.80元)、津贴补贴(1834511元,比2018年增加401202.20元)、奖金(1635862.90元,比2018年增加1515024.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7356.60元,比2018年增加101137.20元)、职业年金缴费(354942.64元,比2018年增加40454.8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9298.99元,比2018年增加38321.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355.81元,比2018年增加81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290.73元,比2018年减少9592.43元)、住房公积金(532413.96元,比2018年增加31882.32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946893.72元,增长38.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的原因是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公用经费848005.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360元,与2018年持平)、印刷费(14500元,与2018年持平)、水费(13500元,与2018年持平)、电费(34400元,与2018年持平)、邮电费(27800元,与2018年持平)、物业管理费(10800元,与2018年持平)、差旅费(172000元,与2018年持平)、维修(护)费(16200元,与2018年持平)、会议费(29880元,与2018年持平)、培训费(2360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560元,与2018年持平)、工会经费(58135.66元,比2018年增加3513.72元)、福利费(33150元,比2018年增加1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元,比2018年增加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比2018年减少388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120元,比2018年增加20000元)。公用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282736.28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的经济科目从其他交通费用调到津贴补贴科目,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新增洛满、流山食药监管所两辆执法公务用车及1辆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车共三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其他基本支出增加。

四、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56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0000元,比2018年增加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新增洛满、流山食药监管所两辆执法公务用车及1辆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车共三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5560元,与2018年持平)。

五、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240873.09元。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七、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0240873.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0873.09元,占100%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10240873.09元,其中:基本支出7903393.09元,占77.17%;项目支出2337480元,占22.83%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九、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48005.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360元,与2018年持平)、印刷费(14500元,与2018年持平)、水费(13500元,与2018年持平)、电费(34400元,与2018年持平)、邮电费(27800元,与2018年持平)、物业管理费(10800元,与2018年持平)、差旅费(172000元,与2018年持平)、维修(护)费(16200元,与2018年持平)、会议费(29880元,与2018年持平)、培训费(2360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560元,与2018年持平)、工会经费(58135.66元,比2018年增加3513.72元)、福利费(33150元,比2018年增加1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元,比2018年增加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比2018年减少388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120元,比2018年增加20000元)。公用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282736.28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的经济科目从其他交通费用调到津贴补贴科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共有2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其中:1、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项目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十个一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站规范化建设费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经费;继续开展“五个一”工程费用;2、柳南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购买服务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柳南辖区除银山街道外,共11个食药监管所站,每所站配1名食安劳务派遣人员,按市最低工资标准,全年费用合计476256元;2.银山街道购买食药安全第三方公司服务费用;临时性专项工作购买服务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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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来源:食药监局 时间:2019-01-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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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推动食品、药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着力防范有效应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企业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批和发证、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流通的行政许可(含保健食品经营的备案)。

(三)负责除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校食堂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服务许可。

(四)负责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市局下放或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执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建立城区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六)配合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七)落实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八)负责全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负责制定全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城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二)承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科级),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柳州市柳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6人。目前编制内财政供养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行政编制8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7人。

2.柳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参公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40873.09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240873.09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6214.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299.24元、卫生健康支出539945.53元,住房保障支出532413.96元。

二、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40873.09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926214.3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0%,同比减少1251695.6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2299.2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3%,同比增加141592.24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539945.5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7%,同比增加36897.53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2413.9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0%,同比增加31881.96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增加缴纳的公积金就相应增加。

三、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03393.09元,其中:人员经费7055387.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0354.80元,比2018年增加179704.80元)、津贴补贴(1834511元,比2018年增加401202.20元)、奖金(1635862.90元,比2018年增加1515024.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7356.60元,比2018年增加101137.20元)、职业年金缴费(354942.64元,比2018年增加40454.88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9298.99元,比2018年增加38321.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355.81元,比2018年增加81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290.73元,比2018年减少9592.43元)、住房公积金(532413.96元,比2018年增加31882.32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946893.72元,增长38.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的原因是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公用经费848005.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360元,与2018年持平)、印刷费(14500元,与2018年持平)、水费(13500元,与2018年持平)、电费(34400元,与2018年持平)、邮电费(27800元,与2018年持平)、物业管理费(10800元,与2018年持平)、差旅费(172000元,与2018年持平)、维修(护)费(16200元,与2018年持平)、会议费(29880元,与2018年持平)、培训费(2360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560元,与2018年持平)、工会经费(58135.66元,比2018年增加3513.72元)、福利费(33150元,比2018年增加1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元,比2018年增加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比2018年减少388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120元,比2018年增加20000元)。公用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282736.28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的经济科目从其他交通费用调到津贴补贴科目,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新增洛满、流山食药监管所两辆执法公务用车及1辆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车共三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其他基本支出增加。

四、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556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0000元,比2018年增加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新增洛满、流山食药监管所两辆执法公务用车及1辆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车共三辆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5560元,与2018年持平)。

五、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240873.09元。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七、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10240873.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0873.09元,占100%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10240873.09元,其中:基本支出7903393.09元,占77.17%;项目支出2337480元,占22.83%2018年预算数减少1041323.5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九、关于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848005.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360元,与2018年持平)、印刷费(14500元,与2018年持平)、水费(13500元,与2018年持平)、电费(34400元,与2018年持平)、邮电费(27800元,与2018年持平)、物业管理费(10800元,与2018年持平)、差旅费(172000元,与2018年持平)、维修(护)费(16200元,与2018年持平)、会议费(29880元,与2018年持平)、培训费(23600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5560元,与2018年持平)、工会经费(58135.66元,比2018年增加3513.72元)、福利费(33150元,比2018年增加19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000元,比2018年增加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比2018年减少388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120元,比2018年增加20000元)。公用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282736.28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的经济科目从其他交通费用调到津贴补贴科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共有2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其中:1、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项目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十个一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站规范化建设费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经费;继续开展“五个一”工程费用;2、柳南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购买服务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柳南辖区除银山街道外,共11个食药监管所站,每所站配1名食安劳务派遣人员,按市最低工资标准,全年费用合计476256元;2.银山街道购买食药安全第三方公司服务费用;临时性专项工作购买服务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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