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洛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洛满镇人民政府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行政单位是洛满镇人民政府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洛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有:洛满镇林业站、洛满镇水利站、洛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洛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洛满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洛满镇国土规建交通环保安监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镇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88名,其中,镇机关行政编制34名,参公编制6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4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编制人数增加13人,增加17.33%,实有人数77人,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9人,增加13.23 %,原因主要是合并原有国土所人员,及水利站、财政所纳入镇政府预算人数中。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77人(行政人员28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参公管理人员4人、事业编制人员44人),占100%;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33人中,科级人员3人,占5.7%;其他人员33人,占94.3%。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33人已划归社保管理,其中退休人员33人。此外还有临时工2人,遗属12人。
第二部分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69,962.73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678228.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尽管项目支出减少,但由于合并国土所,以及水利站与财政所纳入镇政府预算人数后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4,969,962.73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0440.88元、国防支出500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3633.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632.84元、卫生健康支出2133171.09元,农林水支出1170827.47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89567.25元、住房保障支出755690.04元。
二、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69962.73元, 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678228.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尽管项目支出减少,但由于合并国土所,以及水利站与财政所纳入镇政府预算人数后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480,440.8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61%,同比减少1056017.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尽管人员增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绩效奖;但项目支出减少,且将村委干部、退休村干等其他人员支出、及村委办公支出列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国防支出预算为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3%。本项支出为2019年新增,比2018年增加50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为473633.1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6%,同比增加245986.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绩效奖、办公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1632.8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12%,同比增加1672089.84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以及将村委干部、退休村干等其他人员支出、村委办公支出列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133171.0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25%,同比增加802221.09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以及计生服务站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以及计生服务站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预算1170827.4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2%,同比增加594867.47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洛满镇水利站纳入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增加了对村级一事一议工作的补助。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1489567.2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5%,为2019年新增支出,主要是新增合并成立新事业单位洛满镇国土规建交通环保安监站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55690.0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同比增加288814.04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增加缴纳的公积金就相应增加。
三、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89962.73元,其中:人员经费12763484.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10718.8元,比2018年的2072292元增加838426.8元)、津贴补贴(811144.60元,比2018年增加151758元)、奖金(2690559.9元,2018年无预算)、绩效奖金(1329086.08元,比2018年增加996914.0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1283.42元,比2018年增加743155.42元)、职业年金缴费(608513.36元,2018年无预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2398.23元,比2018年增加290600.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8517.21元,2018年无预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772.89元,比2018年增加39336.89元)、住房公积金(755690.04元,比2018年增加288814.04元),总体较2018年预算增加3838196.39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后人员变动,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1326478.3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420元,比2018年增加20640元)、印刷费(23850元,比2018年增长5550元)、水费(22000元,比2018年增加5250元)、电费(62050元,比2018年增加14100元)、邮电费(47700元,比2018年增加11100元)、物业管理费(6600元,为2019年新增)、差旅费(278800元,比2018年增加12800元)、维修(护)费(56400元,比2018年增加36300元)、会议费(53340元,比2018年增加45090元)、培训费(39640元,比2018年增加28040元)、公务接待费(26580元,比2018年增加10080元)、、劳务费(30000元,比2019年增加30000元)、工会经费(105928.34元,比2018年增加28116.34元)、福利费(50050元,比2018年减少11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比2018年减少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1120元,比2018年增加300150元)。公用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442766.34元,增长50.1%,增长的主要原因行政区划调整我单位从柳江区划归柳南区、预算编制要点发生变化:1、将预算项目类商品服务支出取消全部列为基本支出,预算大幅增加;2、区划调整后我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基本支出增加,3、工会经费增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加;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是因为我单位原有车辆有两辆编制还在柳江区管理,编制车辆数比上年少,且柳南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为25000元/辆而柳江区为30000元/辆。。
四、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580元,比2018年降低19599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80000元比2018年减少100000元,下降55.56%。公务接待费26580元,比2018年减少95992元,下降78.34%。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降低,公务接待费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柳江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单独列为预算项目类商品服务支出,标准为100000元/年,区划调整后预算项目类商品服务支出中公务接待费被取消全部列为基本支出按人员数量编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是因为我单位原有车辆中有两辆编制还在柳江区管理,编制车辆数比上年少,且柳南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为25000元/辆而柳江区为3000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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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洛满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69962.73元, 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678228.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尽管项目支出减少,但由于合并国土所,以及水利站与财政所纳入镇政府预算人数后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七、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14969962.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69962.73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678228.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尽管项目支出减少,但由于合并国土所,以及水利站与财政所纳入镇政府预算人数后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八、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1496996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9962.73元,占94.12%,比2018年增加3768062.73元;项目支出880000元,占5.88%比2018年减少89834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678228.7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尽管项目支出减少,但由于合并国土所,以及水利站与财政所纳入镇政府预算人数后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九、关于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873291.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4000元,比2018年增加262460元)、水费(10750元,比2018年增加3000元)、电费(35050元,比2018年增加8700元)、邮电费(25200元,比2018年增加6600元)、维修(护)费(12900元,比2018年增加3600元)、工会经费(46441.98元,比2018年增加8581.98元)、福利费(21450元,比2018年减少155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比2018年减少15000元)村级组织办公费(260000元,与上年持平)、离退休人员支出(82500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99968.02元,下降10.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我单位从柳江区划归柳南区、预算编制要点发生变化:1、2019年预算将2018年预算中差旅费、其他交通经费划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大幅减少;2、区划调整后我单位在职人员因人数增加,调整支出分配后其他基本支出增加,3、工会经费增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加;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是因为政府原有车辆公车维护费标准比柳江低5000元/每辆。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洛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洛满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洛满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无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