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啊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等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设置有:办公室、社区、综治、民政、卫生、劳保、科技、征地、人大等职能部门。
三、人员构成情况
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属事业单位,单位事业编制4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4人。
第二部分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8,815.7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989.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98,815.70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559.21元、卫生健康支出50,214.72元、住房保障支出49,241.77元。
二、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8,815.70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989.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6%,同比减少2,92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559.2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90%,同比减少3,240.83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减少的原因是机构人员变动,人员减少,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214.7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7%,同比减少15,566.65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减少的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调整了计费周期,由当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周期调整为1-12月为一周期,公务员医疗保险去年已经缴完一周期的费用,今年只需要做7-12月的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9,241.7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7%,同比减少3,261.60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有人调离。
三、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8,815.70元,其中:人员经费445,738.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7,026.72元,比2020年增加7,756.80元)、津贴补贴(0元,比2020年减少7,680.00元)、奖金(13,085.56元,比2020年增加646.40元)、绩效工资(110,514.28元,与去年持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655.69元,比2020年减少4,348.8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672.72元,比2020年增加8,22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532.35元,比2020年减少6,446.9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6.26元,比2020年减少1,483.62元)、住房公积金(49,241.77元,比2020年增加3,261.60元)、医疗费(888.00元,与去年持平)、退休费(1,920元,比2020年减少1,901.63元)、医疗费补助(0元,比2020年减少4,115.8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比2020年减少800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18,338.1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且正常调资。
公用经费51,156.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00元,与去年持平)、印刷费(2,000元,与去年持平)、水费(800元,与去年持平)、电费(4,800元,与去年持平)、邮电费(2,800元,与去年持平)、物业管理费(800元,与去年持平)、差旅费(2,000元,与去年持平)、维护费(2120元,与去年持平)、会议费(2,400元,与去年持平)、培训费(2,40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40元,与去年持平)、工会经费(5,556.96元,比2020年增加166.4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40元,与去年持平)。公用经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166.40元,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四、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4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440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均与去年持平。
五、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12,149,808.66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44,263.9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
七、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收入预算498,815.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8,815.70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989.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
八、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支出预算498,815.70元,其中:基本支出498,815.70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4,989.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压减开支。
九、关于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属于行政单位,2021年参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498,815.7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00元,与去年持平)、印刷费(2,000元,与去年持平)、水费(800元,与去年持平)、电费(4,800元,与去年持平)、邮电费(2,800元,与去年持平)、物业管理费(800元,与去年持平)、差旅费(2,000元,与去年持平)、维护费(2120元,与去年持平)、会议费(2,400元,与去年持平)、培训费(2,40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40元,与去年持平)、工会经费(5,556.96元,比2020年增加166.4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40元,与去年持平)。公用经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166.40元,增加的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有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柳南区潭西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部门预算共有0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