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柳南区南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环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一)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村委、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村委、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村委、社区公益活动。
(七)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八)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九)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十二)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环街道办事处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柳南区南环街道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街道人员编制总数为2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编制内财政供养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0人。
1.南环街道办事处本级。行政编制5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4人。
2.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4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3人。
3.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7人。
第二部分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69,352.32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328.5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社区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1,069,352.32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449.72元、国防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306.53元、卫生健康支出161,207.13元、节能环保支出168,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5,334,16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4,228.94元。
二、关于南环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69,352.32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328.55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社区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00,449.7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07%,同比减少87,416.98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内组织事务块口的工作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251,306.5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37%,同比减少222,191.09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社区惠民资金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61,207.1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同比减少59,856.37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减少的原因是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4.城乡社区类支出预算5,334,1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19%,同比增加557,232.80,增加的原因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等相关业务的工作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54,228.9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9%,同比减少3,439.81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缴纳的公积金就相应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68,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2%,同比增加168,000.00元,增加的原因是节能环保管理事务等相关业务的工作经费增加;
三、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1,252.32元,其中:人员经费9,717,441.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8,804.60元,比2020年增加52,879.56元)、津贴补贴(127,659.96元,比2020年增加4,282.56元)、奖金(36,567.05元,比2020年增加4,406.63元)、绩效工资(255,712.00元,比2020年减少11,554.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638.59元,比2020年减少4,586.42元)、职业年金缴费(0.00元,比2020年减少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985.06元,比2020年减少6,606.0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313.17元,比2020年减少16,795.4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35.98元,比2020年减少3,956.89元)、住房公积金(154,228.94元,比2020年减少3,439.81元)、医疗费(2,886.00元,比2020年减少666.00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46,110.20元,比2020年增加219,321.68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180,828.55元,增长1.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社区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奖金;
公用经费777,344.0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7,750.00元,比2020年减少9,250.00元)、印刷费(14,500.00元,比2020年增加1,100.00元)、水费(6,200.00元,比2020年增加200.00元)、电费(42,700.00元,比2020年减少2,100.00元)、邮电费(22,200.00元,比2020年减少8,720.00元)、物业管理费(5,650.00元,比2020年增加530元)、差旅费(14,000.00元,比2020年增加1400.00元)、维修(护)费(14,105.00元,比2020年增加1,925.00元)、会议费(17,600.00元,比2020年增加1,200.00元)、培训费(16,600.00元,比2020年增加1,800.00元)、公务接待费(9,360.00元,比2020年增加1,440.00元)、工会经费(52,769.07元,比2020年减少3,812.86元)、福利费(0元,与2020年持平)、其他交通费用(0.00元,比2020年减少59,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910.00元,比2020年减少4,950.00)。公用经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78,637.86元,下降9.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中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
四、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9,36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14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1440.00元,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相应计算出的接待费也增加。
五、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环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11,069,352.32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328.55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社区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七、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收入预算11,069,352.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69,352.32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328.55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社区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八、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支出预算11,069,35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1,252.32元,占95.68%;项目支出478,100.00元,占4.32%。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2,328.55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村、社区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九、关于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南环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777,344.0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7,750.00元,比2020年减少9,250.00元)、印刷费(14,500.00元,比2020年增加1,100.00元)、水费(6,200.00元,比2020年增加200.00元)、电费(42,700.00元,比2020年减少2,100.00元)、邮电费(22,200.00元,比2020年减少8,720.00元)、物业管理费(5,650.00元,比2020年增加530.00元)、差旅费(14,000.00元,比2020年增加1,400.00元)、维修(护)费(14,105.00元,比2020年增加1,925.00元)、会议费(17,600.00元,比2020年增加1,200.00元)、培训费(16,600.00元,比2020年增加1,800.00元)、公务接待费(9,360.00元,比2020年增加1,440.00元)、工会经费(52,769.07元,比2020年减少3,812.86元)、福利费(0元,比2020年减少11,700元)、其他交通费用(0.00元,比2020年减少59,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910.00元,比2020年减少4,950.00)。公用经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78,637.86元,下降9.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中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南环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南环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南环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没有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