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南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柳南区民政局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柳南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柳州市柳南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民政局本级:行政编制5人。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柳州市柳南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参公事业编制8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5,792,837.5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30,16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二、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25,792,837.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92,837.5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30,16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三、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25,792,837.54元,其中:基本支出2,935,359.48元,项目支出22,857,478.0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30,16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四、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792,837.5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30,16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792,837.54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86.3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69831.88元、卫生健康支出200762.91元、住房保障支出201656.4元。
五、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92,837.54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30,16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586.35元,同比减少10,913.7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69831.88元,同比增加18,067,411.00元,主要用于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类,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和城区财政社会救助配套资金力度加大;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0,762.91元,同比减少5,556,97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该项包含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022年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01656.4元,同比增加30,640.56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5,359.48元,其中:人员经费2,550,693.1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3,154.00元、津贴补贴471,650.00元、奖金696,923.9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8,87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076.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308.8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41.43元、住房公积金201,656.40元、医疗费93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127,670.63元。人员经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877,447.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绩效奖、车贴、物业补贴。
公用经费384,666.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50.00元、印刷费3,900.00元、水费3,250.00元、电费14,300.00元、邮电费28,780.00元、物业管理费2,600.00元、差旅费48,100.00元、维护费7,800.00元、会议费9,100.00元、培训费7,800.00元、公务接待费5,200.00元、工会经费20,586.35元、其他交通费用128,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0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95,369.79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七、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5,200.0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1年减少400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200.00元,比2021年减少400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384,666.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50.00元、印刷费3,900.00元、水费3,250.00元、电费14,300.00元、邮电费28,780.00元、物业管理费2,600.00元、差旅费48,100.00元、维护费7,800.00元、会议费9,100.00元、培训费7,800.00元、公务接待费5,200.00元、工会经费20,586.35元、其他交通费用128,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0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195,369.79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745,460.00元,比2021年增加745,460.00元。其中采购台式电脑11台(44,000元)、便携式计算机(11,500元)、多功能一体机13台(25,900元)、婚登制服(6,000元)、复印纸45箱(11,200元)、粉盒60个(22,980元)、色带32个(1,150元)、文具160个(3,200元)、卫生用纸制品16抽及1箱(1,140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3,290元)、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402,000元)、广告服务(1,600元)、其他印刷服务(201,500元)。
2022年柳南区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为2,701,400.00元,比2021年减少769,400.00元。其中政府购买民政对象关爱服务项目200,000.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32,000.00元、区划地名工作经费(行政区划调整可行性方案研究)150,000.00元、购买高龄入户访视286,200.00元、区划地名工作经(柳南区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项目(太阳村段))72,000.00元、养老床位核查61,2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柳南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共有8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
1.高龄补贴预算金额为6,271,000.00元,其中:发放高龄补贴资金5,984,800元;用于用于高龄老人入户访视核查工作经费286,200元,根据柳州市民政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柳民规[2020]5号),各县区民政局 (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高龄补贴经费年度预算总额的3%向本县区 (新区) 申请工作经费,用于高龄老人入户访视核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发放高龄补贴,有利于老年人的收入增加,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高龄老人入户访视核查工作,能够及时掌握高龄老人需求,补贴资金按要求能及时支出到位;提高工作效率,使服务对象满意。
2.航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550,000.00元,此项资金用于结算航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尾款。项目绩效目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做好为老服务,推动社会福利向适度惠普型发展。
3.八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2,100,000.00元,此项资金用于八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款及各项物资配备。项目绩效目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做好为老服务,推动社会福利向适度惠普型发展。
4.长者饭堂试点经费700,000.00元,根据《柳州市落实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柳民发〔2019〕94号)文件要求,在我区设立长者饭堂试点,为试点覆盖社区老人提供长者饭堂服务,扩大长者助餐服务供给,构建保基本、可持续、有特色的长者助餐体系,满足柳州市老年人膳食服务需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补贴资金按要求及时支出到位,满足柳州市老年人膳食服务需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5.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32,000.00元,根据柳政办〔2015〕162号: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及柳政办函〔2017〕31号: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扩面提标相关事项的批复的相关要求,为:(1)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老人;(2)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失独老人;(3)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低保对象或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及享受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4)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需介助、介护的子女不在柳州市区工作的独居低收入老人;(5)87周岁(含87周岁)以上的老人等五类人群提供:(1)生活照料服务:助餐服务、起居服务、助浴服务、卫生清理服务、代办服务;(2) 医疗保健服务:医疗协助服务、康复护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3) 家政服务: 安装维修家具家电、清洗服务、疏通服务、其他家政类服务;(4)紧急救助服务;(5) 精神慰藉服务:精神支持服务、心理疏导服务;(6)其他: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其他老年人需求的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补贴资金按要求及时支出到位;提高工作效率,使服务对象满意。
6.低保对象节日慰问金690,000.00元,用于发放低保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发放低保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能让低保对象感受政府关爱,确保低保对象在春节期间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7.最低生活保障金配套资金5,000,000.00元,城区低保金配套用于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绩效目标: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能够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及改善。
8.特困人员生活补助800,000.00元,保障柳南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对不能自理的特困对象进行照料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对象及时纳入保障,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自治区绩效考评要求,有序开展,严格审批,规范使用救助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