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区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区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3.发挥城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全区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区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全区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全区青年服务,发挥全区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柳州市柳南区委员会属行政单位,实有编制2人,现有编制2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团委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无其他编制,现有编制2人。
第二部分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团柳南区委2022年收支总预算800,986.5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2,031.2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二、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800,986.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0,986.5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2,031.2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三、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800,986.5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250.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3.60元,卫生健康支出12,477.05元,住房保障支出13,825.2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2044.6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四、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0,986.5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2,031.2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00,986.56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250.7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3.60元、卫生健康支出12,477.05元、住房保障支出13,825.20元。
五、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986.56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2,031.2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56,250.71元,同比增加526,505.71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有业务项目支出(2021年未安排有预算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3.60元,同比增加2606.6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477.05元,同比增加965.05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825.20元,同比增加1954.2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0,366.56元,其中:人员经费282,503.5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461.00元、津贴补贴33,224.00元、奖金2,49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433.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86.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88.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42元、住房公积金13,825.20元、医疗费72.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169,585.65元。人员经费比2021年预算增加38,626.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绩效奖、车贴、物业补贴。
公用经费57,863.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00.00元、印刷费6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2,200.00元、邮电费2,96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元、差旅费7,400.00元、维护费1,200.00元、会议费1,400.00元、培训费1,2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元、工会经费3,303.06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37,784.64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七、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与去年持平。
八、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57,863.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00.00元、印刷费6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2,200.00元、邮电费2,96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元、差旅费7,400.00元、维护费1,200.00元、会议费1,400.00元、培训费1,2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元、工会经费3,303.06元、其他交通费用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0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加37,784.64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安排有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000.00元,比2021年增加20,000.00元。其中2021年采购办公椅8张(1,560.00元)、2021年采购碎纸机1机台(800.00元)、复印纸10箱(2,400.00元)、彩色打印机1台(2,24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
2022年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为3,000.00元,比2021年增加3,000.00元。其中内控编制及质量管理3,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共青团柳南区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团委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