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2-05 17:45   


目录

第一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区委、区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避免重复投资,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联网,推进和保障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应用,提高视频图像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政法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柳南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处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联合执法有关事项,承接柳南区“街道派单、部门解单”城区级有关工作,对接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健全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加强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

(四)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做好综治信息系统涉及的人口、房屋、特殊人群等社会治理工作基础性数据录入,做好案事件及重大信息和工作任务的交办、跟踪处置、督查督办、限时办结等;利用综治视联网,抓好政法综治业务培训、工作部署等;协调、指导、推动各单位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五)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七)对辖区内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八)掌握辖区内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九)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十)协助驻军部队参与平安创建,协助做好涉军维权、军地互涉案件查办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综治组织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属于中共柳南区委政法委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96,992.3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96,992.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135.79元,上年结转结余68,856.6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三、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96,992.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92.39元,项目支出0.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四、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6,992.3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28,135.79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68,856.6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445.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21.60元、卫生健康支出86,385.83元、住房保障支出74,639.20元。

五、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6,992.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92.39元,项目支出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支出预算634,445.76元,其中基本支出634,445.76元、项目支出0.00元,同比增加244,409.3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事业运行、公用经费等;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94,845.60元,其中基本支出94,845.60元,同比增加80,359.20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06,6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6.00元,同比增加99,432.80元。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50,818.73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8.73元,同比增加37,618.4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5.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35,567.10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7.10元,同比增加35,567.10元。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74,639.20元,其中基本支出74,639.20元,同比增加63,774.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6,992.39元,其中:人员经费903,932.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924.00元、津贴补贴18,780.00元、绩效工资3256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845.60元、职业年金缴费106,676.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237.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567.1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9.50元、住房公积金74,639.20元、医疗费432.00元。人员经费比2023年预算增加775,517.93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公用经费93,059.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3,9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差旅费19,800.00元、维护费2,400.00元、会议费2,400.00元、培训费3,600.00元、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工会经费12,659.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35,643.3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新增加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和结转部分经费

七、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2,1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4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93,059.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3,9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差旅费19,800.00元、维护费2,400.00元、会议费2,400.00元、培训费3,600.00元、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工会经费12,659.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00.00元。运行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35,643.3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新增加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和结转部分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00元、工程类采购0.0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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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时间:2024-02-0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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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区委、区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避免重复投资,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联网,推进和保障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应用,提高视频图像资源的综合应用水平。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政法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柳南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处理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联合执法有关事项,承接柳南区“街道派单、部门解单”城区级有关工作,对接街道综合治理中心,健全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加强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

(四)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做好综治信息系统涉及的人口、房屋、特殊人群等社会治理工作基础性数据录入,做好案事件及重大信息和工作任务的交办、跟踪处置、督查督办、限时办结等;利用综治视联网,抓好政法综治业务培训、工作部署等;协调、指导、推动各单位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五)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

(七)对辖区内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八)掌握辖区内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九)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十)协助驻军部队参与平安创建,协助做好涉军维权、军地互涉案件查办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综治组织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属于中共柳南区委政法委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996,992.3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996,992.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135.79元,上年结转结余68,856.6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三、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996,992.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92.39元,项目支出0.00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

四、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6,992.39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61,161.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加。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28,135.79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68,856.6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445.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21.60元、卫生健康支出86,385.83元、住房保障支出74,639.20元。

五、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6,992.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92.39元,项目支出0.0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支出预算634,445.76元,其中基本支出634,445.76元、项目支出0.00元,同比增加244,409.3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事业运行、公用经费等;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94,845.60元,其中基本支出94,845.60元,同比增加80,359.20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06,67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6.00元,同比增加99,432.80元。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50,818.73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8.73元,同比增加37,618.4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5.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35,567.10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7.10元,同比增加35,567.10元。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74,639.20元,其中基本支出74,639.20元,同比增加63,774.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6,992.39元,其中:人员经费903,932.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924.00元、津贴补贴18,780.00元、绩效工资32568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845.60元、职业年金缴费106,676.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237.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567.1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9.50元、住房公积金74,639.20元、医疗费432.00元。人员经费比2023年预算增加775,517.93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公用经费93,059.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3,9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差旅费19,800.00元、维护费2,400.00元、会议费2,400.00元、培训费3,600.00元、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工会经费12,659.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00.00元。公用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35,643.3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新增加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和结转部分经费

七、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2,1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4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93,059.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水费1,500.00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3,900.00元、物业管理费1,200.00元、差旅费19,800.00元、维护费2,400.00元、会议费2,400.00元、培训费3,600.00元、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工会经费12,659.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400.00元。运行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加35,643.36元,增加的原因是当年预算新增加事业单位办公经费和结转部分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00元、工程类采购0.0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柳南区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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