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关于党群服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党群服务工作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党员、群众、驻区单位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办理。
(三)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驻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领域党建互联互动,抓好辖区内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市基层延伸。
(四)面向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周边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为党员政治生活提供场所。
(五)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和辖区各领域党组织,整合党建、行政资源和群团两新组织企业和“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志愿者等各种服务资源为党员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
(六)建立完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把各级党组织、政府和群团组织力量凝聚起来,共同参与党群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
(七)设立党员服务、综合业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等专门窗口,让党建、政法、宣传、教育、综治、民政等部门把基层治理延伸到基层。
(八)推动党群共享,资源共用。
(九)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是柳南街道办事处下设的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6人。
第二部分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98462.13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
二、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98462.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462.13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
三、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98462.13元,其中:基本支出698462.13元,项目支出0.00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
四、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8462.13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98462.1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513.6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55.60元、卫生健康支出37565.07元、住房保障支出57127.80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
五、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462.13元,其中:基本支出698,462.13元,项目支出0.00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支出预算489,513.66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13.6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费、业务经费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6,170.40元,其中基本支出76,170.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预算38,085.20元,其中基本支出38,085.20元。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37,565.07元,其中基本支出37,565.0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5、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57,127.80元,其中基本支出57,127.8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六、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8462.13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其中:人员经费602670.9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5364.00元、奖金15028.00元、绩效工资17999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170.40元、职业年金缴费3808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33.0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64.46元、住房公积金57127.80元。
公用经费95791.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000.00元、印刷费40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9600.00元、邮电费5600.00元、物业管理费1600.00元、差旅费4,000.00元、维护费4240.00元、会议费4800.00元、培训费4800.00元、公务接待费2880.00元、工会经费4591.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0.00元。
七、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480.00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元,比上年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2880.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元。
4、会议费2025年预算安排4800.00元。
5、培训费2025年预算安排4800.00元。
八、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5年参照事业运行经费安排预算95791.2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000.00元、印刷费40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9600.00元、邮电费5600.00元、物业管理费1600.00元、差旅费4,000.00元、维护费4240.00元、会议费4800.00元、培训费4800.00元、公务接待费2880.00元、工会经费4591.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0.00元。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是2025年新成立单位,无去年对比数。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200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有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柳南区柳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