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辖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辖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区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管理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五)监督管理辖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六)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调解处理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
(七)负责辖区司法所基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济财务等工作。
(八)负责辖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辖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委管理司法所的领导干部。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市调处办、市法援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属行政单位,银山司法所属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属行政单位。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实有编制1人,现有编制1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行政编制1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1人。
第二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241310.84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365.8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了部分人员经费。
二、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收入预算241310.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310.84元,上年结转0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365.8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了部分人员经费。
三、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支出预算241310.84元,其中:基本支出241310.84元,项目支出0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365.8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了部分人员经费。
四、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310.84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365.8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了部分人员经费。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41310.84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1.04元、公共安全支出141499.0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21.2元、卫生健康支出29568.99元、住房保障支出22860.6元。
五、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1310.84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365.8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了部分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41310.84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141499.01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41499.01元,同比减少17931.07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行政运行、业务经费等。减少的原因是去年结转了部分行政运行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30480.8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8295.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5240.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减少1041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预算结转了部分职业年金。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21001.89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9909.09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8567.1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长247.5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增加的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6.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2860.6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4862.4元,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增加的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7.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1661.04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同比增加1661.04元,用于缴纳职工工会经费。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工会经费放在此功能科目支出。
六、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310.84元,其中:人员经费22545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53元、津贴补贴48620元、奖金3695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480.8元、职业年金缴费1524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01.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67.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1.01元、住房公积金22860.6元。人员经费比2024年预算增加13913.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增。
公用经费15851.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50元、印刷费350元、水费350元、电费1300元、邮电费700元、物业管理费200元、差旅费4500元、维护费650元、会议费640元、培训费640元、公务接待费460元、工会经费1661.0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17279.04元,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其他交通费用等没有预算拨付。
七、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60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10元,增长2.2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460元,比2024年增加10元,增长2.2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机关运行经费15851.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50元、印刷费350元、水费350元、电费1300元、邮电费700元、物业管理费200元、差旅费4500元、维护费650元、会议费640元、培训费640元、公务接待费460元、工会经费1661.0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0元。公用经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17279.04元,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其他交通费用等没有预算拨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银山司法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