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柳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

来源: 柳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0-02-10 12:03   


目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管理保障和安置优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间。 

(二)协助上级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五)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以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做好不适宜继续展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优抚等工作。 

()负责烈士及退退役军人荣着奖励,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典型事迹。 ()指导并督促落实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难的客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柳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的股室有:办公室、综合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1.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行政编制4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4人。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全额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3人。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24777.25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424777.25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712.05元、卫生健康支出347016.32元、住房保障支出80048.88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712.0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25%,主要用于优抚、双拥工作;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47016.3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8%,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0048.8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7%,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3777.25元,其中:人员经费858832.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001.84元、津贴补贴152846.28元、奖金18666.8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61.76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56.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399.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57元、住房公积金80048.88元、医疗费111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752元(聘用人员)。社保部分是按工资预算计算得出,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安排进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4944.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50124944.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50元、印刷费2700、邮电费6240元、差旅费31300元、会议费48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工会经费10604.52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 

元、印刷费2700、邮电费6240元、差旅费31300元、会议费48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工会经费10604.52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424777.25元。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7424777.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4777.25元,占100%。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7424777.25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777.25元,占100%。 

九、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24944.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50元、印刷费2700、邮电费6240元、差旅费31300元、会议费48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工会经费10604.52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共有1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其中:投资评审项目实施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组织对扶贫、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预算评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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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020年柳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
来源:柳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02-10 12:03


目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三、 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管理保障和安置优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间。 

(二)协助上级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五)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以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做好不适宜继续展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优抚等工作。 

()负责烈士及退退役军人荣着奖励,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典型事迹。 ()指导并督促落实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难的客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柳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柳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的股室有:办公室、综合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1.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行政编制4人,实有行政编制财政供养人员4人。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全额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3人。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24777.25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上级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424777.25元、上级拨款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712.05元、卫生健康支出347016.32元、住房保障支出80048.88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7712.0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25%,主要用于优抚、双拥工作;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47016.3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8%,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0048.8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7%,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3777.25元,其中:人员经费858832.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001.84元、津贴补贴152846.28元、奖金18666.8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61.76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56.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399.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57元、住房公积金80048.88元、医疗费111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752元(聘用人员)。社保部分是按工资预算计算得出,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安排进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4944.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50124944.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50元、印刷费2700、邮电费6240元、差旅费31300元、会议费48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工会经费10604.52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 

元、印刷费2700、邮电费6240元、差旅费31300元、会议费48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工会经费10604.52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单位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424777.25元。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入预算7424777.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4777.25元,占100%。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支出预算7424777.25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777.25元,占100%。 

九、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24944.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50元、印刷费2700、邮电费6240元、差旅费31300元、会议费4800元、培训费5400元、公务接待费3350元、工会经费10604.52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共有1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其中:投资评审项目实施经费5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组织对扶贫、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预算评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在概念上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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