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关于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4号) ,下达柳南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7万元(中央资金694万元,自治区资金243万元)。现将柳南区确定的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二批)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中央资金共安排694万元,其中,367万元用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177万元用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50万元用于生活条件改善(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自治区资金共安排243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支持产业类项目发展,10万元用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9万元用于生活条件改善(解决安全饮水问题),14万元用于支持金融扶贫的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柳南区乡村振兴局,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元信投资大厦1605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3711563,lnqfpb@163.com。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二批)分配方案
柳州市柳南区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