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柳南区财政决算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18年柳南区政府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六、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十四、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十七、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柳南区本级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柳南区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8年柳南区债务情况说明
三、2018年柳南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柳南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柳南区财政决算的报告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柳南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安排,现将2018年柳南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如下:
2018年面对着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的内部压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保障民生需要,加强财政监管,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财政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完成财政组织收入459,169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加34,403万元,增长8.1%,顺利完成区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收入计划。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68万元;上划中央税收收入294,839万元;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41,587万元;上划柳州市收入48,675万元,其中上解税收47,436万元,教育非附加1,239万元。
(一)收入决算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157,083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总支出156,598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8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6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总收入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4,068万元;转移性收入83,0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5,1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35万元。
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为75,180万元,其中:返回性收入4,180万元,体制补助2,21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2,80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4,15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96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5,355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42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9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91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8,303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6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2,7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763万元。
从收入决算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调整预算数相比超收156万元,超收金额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变动较大的有:1、税收收入短收143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短收2,069万元,、房产税超收1,862万元、资源税超收605万元、印花税短收865万元;2、非税收入超收299万元,主要原因是补缴了房屋租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总支出157,083万元,其构成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6,3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0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转款485万元。各项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7%,超调整预算数571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行。
(2)国防支出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93.33%,超调整预算数14万元,超调整预算的原因是一次性投入民兵体检和打靶场扩建工程。
(3)公共安全支出6,2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2.95%,超调整预算数1,558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办案业务费、装备费、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大厅、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款等。超调整预算的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法院诉讼补助经费、办案经费、政法经费等。
(4)教育支出45,5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1.11%,超调整预算数4,559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发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等。超预算原因是上级安排教育经费的增长以及本年教师公积金在该科目核算。
(5)科学技术支出8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74%,超调整预算数4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技术服务孵化平台建设以及专利发明补助。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45.83%,超调整预算数19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群众体育及文体设施建设。超预算的原因是图书馆、文化馆两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参加柳州市十四届运动会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9.08%,超调整预算数2,275万元,主要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保、城居保的补助。超预算的原因是社保缴费标准提高。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3.58%,超调整预算数3,57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超预算的原因是上级安排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转移经费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4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5.64%,超调整预算数108万元,超支的原因是增加农村保洁员包干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15,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15.96%,超调整预算数2,16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场所新建及改扩建、城市执法、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支出。超预算调整原因是环卫聘用人员开支增加、螺蛳粉小镇建设、社区服务用房租赁等。
(11)农林水支出10,9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70.78%,超调整预算数4,558万元,主要用柳州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项目建设,通屯道路建设,精准扶贫的产业扶持等。超预算的原因是上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640万元、水利区配套项目资金331万元、通屯道路建设资金667万元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1.91%,超调整预算数77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管理责任落实等,超调整预算的原因是河西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柳钢溶剂道路征地费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企业发展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5万元,全部为上级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柳州传化公路港项目建设。
(14)金融支出5万元,全部为上级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7.97%,超调整预算数3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测和地质灾害监测。
(16)住房保障支出2,6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7.37%,主要是按照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用于缴存各类在岗人员的公积金。完成率低的原因是教师公积金从本科目调剂到教育类科目核算。
(17)其他支出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0%,主要是非本级资金的开支。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情况的说明
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教师春节慰问194万元、电子政务外网网站等级保护项目132万元、电子政务内网工程建设项目174.50万元、脱贫攻坚工作队员工作补助、保险、干教经费151万元、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工资调整提标部分经费285万元、纪检监察项目工作经费72万元、保安服务费提标部分经费74万元、环卫生产用车油料费75万元、柳南法院办案经费60万元、信访工作经费51万元、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经费50万元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为2,236万元,其中156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部分,2,080万元为新增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1,26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1,123万元、上年结余1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21,262万元,滚存结余1万元。
四、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为1,395.20万元,支出为1,212.1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33.33万元。
以上有关预算完成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2018年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综合财力补助明显增长。针对我区收支矛盾突出的现实情况,区财政积极向上级财政反映,结合财政体制改革,争取上级财力支持,2018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资金94,433万元,较2017年(60,286万元)增加34,147万元,同比增长56.65 %。其中:获得均衡性转移支付9,531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3,789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资金20,000万元。同时各部门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其中:螺蛳粉小镇培育经费1000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费6700万元,研学基地建设经费1000万元,工业园区基建资金1500万元,宏华蛋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资金400万元,有力保证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显著增强。区政府克服财力不足的困难,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重点保障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一是落实扶贫资金增量政策,加大扶贫投入,为我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全年安排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40万元,较上年增长36%,结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拨付扶贫专项资金1966.64万元,同时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扶贫资金能安全、高效使用。另外拨付257.0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的危房改造、养老保险补助、医疗补助兜底、阳光助学等项目,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拨付教育资金45,584万元,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师资水平,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事业大学区制管理全面推进。三是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财政补助7,127万元;落实基本公卫补助55元/人,拨付2303万元专项资金;拨付68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拨付3342万元推进社区服务用房和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大社会救助,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目前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60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3852元/人•年,低保补助水平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累计救济城乡低保对象2.25万人次、困难对象1889人次。四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79万元,整合征地包干经费1,000万元用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螺蛳粉小镇,拨付667万元用于通屯道路建设。
(三)积极落实稳增长政策,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实现新发展。拨付1,515万元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柳钢熔剂项目道路建设,拨付1,370万元用于支持辖区企业发展及科技创新。拨付486万元用于培育产业集聚区和扶持限额以上企业,增强第三产业活力。
(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一是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摸清城区收支基数和财力情况。配合市财政局理顺托管洛满镇、流山镇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做好洛满流山两镇国有资产的移交工作,按时按计划完成辖区内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分离移交任务。
六、2018年财政决算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1)针对无预算或超计划支出挂账34,070万元
主要是由于我区收支不平衡导致挂账现象,在2018年市与城区体制改革方案试行后,我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柳州市核定的收入存在将近1.8个亿的缺口,因此收支有将近两个亿的缺口,从而导致2018年的挂账有所增长,区财政局已将此情况向市财政局反馈,申请对我区的收支进行再次核定,修改市与城区财政体制。同时,区财政局也将在以后年度逐年消化挂账。
(2)部门(单位)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慢
区财政局建议进一步明确各预算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并将财政支出进度,支出绩效等情况纳入考核机制中,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的责任感。并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目标和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部门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
(3)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区国有独资企业的利润为零,因此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督促上述国有独资企业按要求填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回顾2018年工作,虽然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同时,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支出压力与日俱增,财政在艰难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基础上,还要面临各项社会事业保增长、保民生支出的刚性要求。部分支出结构也有待优化,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较慢、进度不均衡,资金结余规模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18年柳南区政府决算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柳南区本级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柳南区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柳南区转移性收入83,0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5,1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35万元。转移性收入全部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柳南区2018年债务情况说明
柳南区无政府性债务,
三、柳南区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244万元,按同口径同比减少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万元,比2017年增加1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两位副区长接市里通知出国公干,一位接商务局通知到柬埔寨等国招商,一位接外事办通知到非洲看望柳工在当地设立的工厂;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66万元,比2017年增加4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后勤购置一辆公务车、食药监局购置一辆快检车,以上车辆购置已通过市里和自治区的批准,符合公车购置要求,2018年公务车保有量是5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万元,同比减少11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各部门减少接待次数等,2019年累计国内接待169批次,接待1744人,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12人。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2018年我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所有一级预算部门(56个)已全部实行整体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所有预算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涉及15个项目,资金总量3402万元,对项目进行预算执行跟踪评价,当年调减预算39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2、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3、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6、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由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8、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0、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級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11、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