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柳南区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来源: 柳南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8-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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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柳南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3年柳南区政府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六、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十四、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十七、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柳南区本级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柳南区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二、2023年柳南区债务情况说明

三、2023年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2023年柳南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柳南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题安排,现将柳南区2023年区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守住“三保”工作底线,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入库,全力调度国库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一、2023年柳南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73,89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34%。其中:税收收入49,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64%;非税收入9,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28%。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0,228万元,增长2.35%;企业所得税3,846万元,下降47.03%,下降原因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影响了企业所得税收入;个人所得税1,890万元,下降28.09%;资源税1,393万元,下降2.81%;城市维护建设税5,160万元,增长6.88%;房产税11,064万元,增长8.94%;印花税5,105万元,增长7.19%;车船税1,141万元,下降10.92%。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2,067万元,增长2.99%;行政性收费收入2,926万元,下降1.43%;罚没收入820万元,增长4.8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53万元,增长85.74%,增长原因是收到龙汉岭林场拆迁补偿款。

    (2)上级补助收入161,1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2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8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929万元。与向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对比增加8,4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算期收到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资金、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及三年行动财政补贴资金等。

    (3)上年结余收入40,776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535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2万元。

    (6)调入资金3,18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0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5万元。

    2.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86,56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110万元,与向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38万元,下降28.37%;公共安全支出541万元,下降92.20%;教育支出53,373万元,下降6.92%;科学技术支出17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0万元,下降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6万元,增长16.25%;节能环保支出1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42万元,下降65.48%;农林水支出14,463万元,增长5.81%;交通运输支出3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72万元,下降56.12%;商业服务支出50万元;金融支出4,279万元,增长122.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3万元,增长95.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1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3,670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 4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624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8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7,330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柳南区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2022年年末数为3,292万元,经柳南区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批准,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2万元弥补财力缺口。

2023年,当年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86万元,累计结存11,7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32,1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0万元,上年结转14,0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66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3,5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0,522万元,调出资金3,00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646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10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38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7万元,调出资金18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24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35,5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5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0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27,7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829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255.8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153.64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02.24万元,其中:货物服务实际采购4,583.64万元,工程项目实际采购4,570万元。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全年通过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共969笔,金额194,704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业务111笔,支付资金70,863 万元,支出资金占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额的36.4%;单位零余额支付858笔,支付资金123,841 万元,支出资金占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额的63.6%。

(七)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我区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管理流程,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制定“三保”项目清单,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优先“三保”支出顺序。继续推进预算部门开展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主体责任。2023年柳南区基本建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落实人大相关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对<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存在7个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完整准确性还需提高,预算调整过大,部分预算调整与决算数相差较大,预算刚性约束不强。二是财政收入下降明显,基层“三保”存在困难。三是部分支出超预算,沉淀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四是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点资金管理有待强化。五是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结果运用有待提高。税收结构不优。七是财政库款调度更难,严重影响支出进度。

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

(一)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并压缩代编预算事项及规模,细化分解代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人大预算审查发现并确认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编制支出预算的,将收回相应的预算额度。

(二)强化财源建设,优化税收结构。用好用足财税、金融、产业等各项优惠政策,精准助企纾困,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扶持河西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统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各级财政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投产达效,不断增强园区建设和运营能力,努力培育新增财源,推动税收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园区亩均税收评价和应用机制,推动园区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效益。进一步压实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深度融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问题结果应用落地机制。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视情况扣减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额度。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及报送人大审查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

(四)统筹财政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各部门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财力保障,全力保障柳州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及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加强项目研究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计划、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结果等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优先纳入预算,不存遗漏、不留硬缺口。

(五)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兜牢“三保”底线。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加强余额监测。强化支出控制,从严把紧支出口子,做实做细支出计划,合理规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和执行进度,尤其加快“三保”有关资金及中央直达资金的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多渠道筹措“三保”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的力度,减轻区级财力负担,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

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基础上,加强项目研究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结果等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优先,不存遗漏、不留硬缺口。

(二)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坚持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只减不增”要求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职无关的资产。

(三)抓好税收管理,推进惠企落实

一是全面开展税源调查,逐一摸清企业家底,通过数据分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监控和征收力度,提高收入征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加大对小税种的征缴力度,抓大不放小,努力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持续大力开展欠税清查工作,进一步清理欠税。采取围绕税惠政策开展效应分析,对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医美行业个税核查等进行分析,调整税费入库941万元。探索实行风险应对、欠税清理团队化运作,推进大额欠税分步清,小额欠税实现“动态清零”,累计组织挖潜增收、清理欠税1,756万元。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服务,实现源头管理督促税费入库130万元。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桂惠贷政策实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应享尽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2023年发放“桂惠贷”4,055笔,放款金额62.29亿元,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金融“活水”。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针对中小微企业投放“桂惠贷”共计44.83亿元,惠及企业4,028户;投向民营企业31.87亿元,惠及企业2,227余户。

(四)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夯实国库管理基础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共获得上级财政调度资金10.17亿元,有效缓解我区财政支出的资金压力。加强库款监测,精准把握库款收支平衡,将库款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三保”支出。特别设立了“三保”专户确保工资发放,努力解决各项支出需要的困难,保障运转正常。密切关注库款保障力度,避免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1倍,保持适当库款规模,避免库款保障监测预警,切实保障预算内支出的资金需要。同时,加强国库现金流预测,深入分析财政资金运行规律,及时发现解决库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防范出现支付风险。

(五)着力保障“三农”资金,聚焦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保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年落实各级衔接资金共7,519万元,实施项目72个。二是贯彻落实有关惠农政策。积极做好惠农补贴兑付工作,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967.95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8.99万元,进一步提高辖区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六)全力保障项目资金,抓好重点项目实施

一是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四好农村路”建设,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边坡急弯实施安保设施建设,全年共下达道路专项资金1,472万元,改善了太阳村、老房村、石牌村等周边片区的交通环境。二是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群众“三感”生活。2023年拨付8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房屋主体改造。三是抓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完善路网联通,建成园区北三路13路约600米、7号路约200米道路、柳南汽车物流及零部件仓储产业园纵三路约250米道路交付使用,纵二路开工建设,河西高新区柳太路(绿柳路至白露大桥段)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完成80%。

(七)强化监督职能,提升财政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支出情况自查工作及乡镇级涉农街道村集体账务交叉审查工作,并持续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统筹推进财会监督检查。开展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辖区的3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质量的监查,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单位财务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等。三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四是大力开展金融监管行动。针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开展了2022年度考评及2023年现场检查工作,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集中力量,加强财源建设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摸清、掌握我区收入情况、历史收入情况及大企业收入情况,加强重点税源实时监控,认真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变化,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收征管等方面对组织收入带来的影响,牢牢掌握税收收入主动权。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群策群力,大力组织收入,堵漏增收。全力推进加油站智慧管理云平台建设、海吉星批发市场商户定税、住宿行业纳税信息对比等涉税工作,确保税收颗粒归仓三是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建设,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罚没收入及时征缴入库。

(二)多点发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财政、税务部门全力以赴帮助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加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二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高企业“桂惠贷”政策知晓率,推动建立融资双向选择机制,促进中小企业蓬勃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好稳经济政策。

(三)精心谋划,全力做好“三保”工作

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紧压实“三保”责任,做优做实财政加减法运算,足额保障“三保”需求,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严控各单位新聘和临聘人员数量,大力压减各单位一般性支出项目,减轻财政在职人员、行政运行支出方面的持续增长压力,坚持以收定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项目审核检查。

(四)统筹安排,从严把控支出

做好库款统筹安排工作,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密切关注库款保障力度,随时掌握库款变化情况,实时预判调入资金的实现程度及预判未达预期的收入,及时调整支出,精准把握库款收支平衡。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调度资金及时到位,缓解财政支出的资金压力,精准安排支出,合理确定资金拨付的时点和方式,保持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的衔接匹配,减轻收支矛盾带来的压力,采取各种方式缓解因现金流不足造成的无法支付的现状,避免维稳性质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整合资金,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积极采取措施,开拓税源筹措资金,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渠道,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各级财力,努力兑现相关经费。充分发挥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医保、民政、卫健等各项民生资金发放工作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推动社保民生事业发展,兜牢民生底线。

(六)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督促采购单位落实好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采购流程,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按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预留政策。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同时通过电子履约验收系统,让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更透明,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原则,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建设。

第二部分2023年柳南区政府决算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柳南区本级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柳南区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2023年,柳南区收到上级补助收入161,114万元全部用于本级支出,无补助下级支出。

二、柳南区2022年债务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柳南区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33,249.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83.45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0,583.4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66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2,666万元)。法定债务均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获得,用于解决城区急需建设而又没有资金保障的项目。债券具体信息如下:

2023年2月16日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债券全称: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般债券(一期),柳南区获得转贷额度5835.52万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3.04%,每半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起息日2023年2月17日,到期日2033年2月17日。债券项目分别是:柳南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426.58万元)、柳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785.94万元)、柳南区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00万元)、柳南区“三项工程”补助资金项目(485万元)、柳南区农村办公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38万元)。

2023年8月22日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债券全称: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般债券(九期),柳南区获得转贷额度699.5万元,期限7年,票面利率2.64%,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起息日2023年8月23日,到期日2030年8月23日。债券项目分别是:柳南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150万元)、柳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98.5万元)、柳南区农村办公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3万元)、柳南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8万元)。

2023年发行一般债券6,385.02万元,分别为柳南区“三项工程”补助资金项目485万元、柳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284.44万元、柳南区城市背街小巷项目426.58万元、柳南区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00万元、柳南区农村办公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41万元,柳南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8万元。债券资金未支付。

柳州市螺蛳粉小镇项目(一期)到期一次性还本,柳州市柳南区河西高新区模塑科技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到期前5年(即2038年)每年按20%还本。专项债券2023年应付利息688万元。

(2)政府债券发行费用、还本付息情况

1.政府债券发行费用、还本付息情况

一般债券发行费用支出6.95万元、付息支出211.11万元,债券未到期,无还本支出;

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2.70万元、付息支出770万元,债券未到期,无还本支出。

三、柳南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减少购置新车计划,产生的费用为购入一台东风新能源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接待活动减少。2023年累计国内接待178批次,接待人数2303人。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2022年我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区60个部门通过广西一体化系统开展部门绩效监控,实现部门全覆盖。对2022年的2,2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其中1,279个项目自评结论为“一等”,396个项目自评结论为“二等”。对评价等级为“三等”“四等”的,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同时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12个项目进行了财政再评价,以结果应用为导向持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2、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3、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6、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由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8、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0、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11、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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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2023年柳南区人民政府决算公开
来源:柳南区财政局 时间:2024-08-23 18:00

目录

第一部分 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柳南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3年柳南区政府决算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六、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十四、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十七、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柳南区本级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柳南区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二、2023年柳南区债务情况说明

三、2023年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2023年柳南区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柳南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柳南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题安排,现将柳南区2023年区本级决算报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守住“三保”工作底线,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入库,全力调度国库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一、2023年柳南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73,89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34%。其中:税收收入49,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64%;非税收入9,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4.28%。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0,228万元,增长2.35%;企业所得税3,846万元,下降47.03%,下降原因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影响了企业所得税收入;个人所得税1,890万元,下降28.09%;资源税1,393万元,下降2.81%;城市维护建设税5,160万元,增长6.88%;房产税11,064万元,增长8.94%;印花税5,105万元,增长7.19%;车船税1,141万元,下降10.92%。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2,067万元,增长2.99%;行政性收费收入2,926万元,下降1.43%;罚没收入820万元,增长4.8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53万元,增长85.74%,增长原因是收到龙汉岭林场拆迁补偿款。

    (2)上级补助收入161,1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2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8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929万元。与向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对比增加8,4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算期收到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资金、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及三年行动财政补贴资金等。

    (3)上年结余收入40,776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535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2万元。

    (6)调入资金3,18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0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5万元。

    2.柳南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86,56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110万元,与向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38万元,下降28.37%;公共安全支出541万元,下降92.20%;教育支出53,373万元,下降6.92%;科学技术支出17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0万元,下降6.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16万元,增长16.25%;节能环保支出1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42万元,下降65.48%;农林水支出14,463万元,增长5.81%;交通运输支出3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72万元,下降56.12%;商业服务支出50万元;金融支出4,279万元,增长122.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3万元,增长95.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1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3,670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 4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624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86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7,330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3.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柳南区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2022年年末数为3,292万元,经柳南区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批准,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2万元弥补财力缺口。

2023年,当年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86万元,累计结存11,7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32,16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0万元,上年结转14,0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6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66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13,52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0,522万元,调出资金3,00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646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10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38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7万元,调出资金18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24万元,均为专款结转。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35,5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5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0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27,7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829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9,255.8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153.64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02.24万元,其中:货物服务实际采购4,583.64万元,工程项目实际采购4,570万元。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全年通过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共969笔,金额194,704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业务111笔,支付资金70,863 万元,支出资金占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额的36.4%;单位零余额支付858笔,支付资金123,841 万元,支出资金占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总额的63.6%。

(七)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我区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管理流程,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制定“三保”项目清单,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优先“三保”支出顺序。继续推进预算部门开展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主体责任。2023年柳南区基本建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落实人大相关会议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根据《对<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决算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我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存在7个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完整准确性还需提高,预算调整过大,部分预算调整与决算数相差较大,预算刚性约束不强。二是财政收入下降明显,基层“三保”存在困难。三是部分支出超预算,沉淀资金管理有待加强。四是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重点资金管理有待强化。五是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和结果运用有待提高。税收结构不优。七是财政库款调度更难,严重影响支出进度。

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

(一)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并压缩代编预算事项及规模,细化分解代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人大预算审查发现并确认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编制支出预算的,将收回相应的预算额度。

(二)强化财源建设,优化税收结构。用好用足财税、金融、产业等各项优惠政策,精准助企纾困,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扶持河西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统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各级财政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投产达效,不断增强园区建设和运营能力,努力培育新增财源,推动税收收入规模稳步增长。构建园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园区亩均税收评价和应用机制,推动园区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效益。进一步压实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深度融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问题结果应用落地机制。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视情况扣减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额度。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及报送人大审查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

(四)统筹财政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各部门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财力保障,全力保障柳州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及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加强项目研究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计划、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结果等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优先纳入预算,不存遗漏、不留硬缺口。

(五)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兜牢“三保”底线。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加强余额监测。强化支出控制,从严把紧支出口子,做实做细支出计划,合理规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和执行进度,尤其加快“三保”有关资金及中央直达资金的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多渠道筹措“三保”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的力度,减轻区级财力负担,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

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改革发展。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基础上,加强项目研究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结果等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支出优先,不存遗漏、不留硬缺口。

(二)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坚持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只减不增”要求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财政拨款预算。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职无关的资产。

(三)抓好税收管理,推进惠企落实

一是全面开展税源调查,逐一摸清企业家底,通过数据分析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监控和征收力度,提高收入征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加大对小税种的征缴力度,抓大不放小,努力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持续大力开展欠税清查工作,进一步清理欠税。采取围绕税惠政策开展效应分析,对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医美行业个税核查等进行分析,调整税费入库941万元。探索实行风险应对、欠税清理团队化运作,推进大额欠税分步清,小额欠税实现“动态清零”,累计组织挖潜增收、清理欠税1,756万元。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服务,实现源头管理督促税费入库130万元。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桂惠贷政策实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放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应贷尽贷、应享尽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2023年发放“桂惠贷”4,055笔,放款金额62.29亿元,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金融“活水”。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针对中小微企业投放“桂惠贷”共计44.83亿元,惠及企业4,028户;投向民营企业31.87亿元,惠及企业2,227余户。

(四)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夯实国库管理基础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共获得上级财政调度资金10.17亿元,有效缓解我区财政支出的资金压力。加强库款监测,精准把握库款收支平衡,将库款优先安排用于保障“三保”支出。特别设立了“三保”专户确保工资发放,努力解决各项支出需要的困难,保障运转正常。密切关注库款保障力度,避免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1倍,保持适当库款规模,避免库款保障监测预警,切实保障预算内支出的资金需要。同时,加强国库现金流预测,深入分析财政资金运行规律,及时发现解决库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薄弱环节,防范出现支付风险。

(五)着力保障“三农”资金,聚焦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保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指导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年落实各级衔接资金共7,519万元,实施项目72个。二是贯彻落实有关惠农政策。积极做好惠农补贴兑付工作,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967.95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8.99万元,进一步提高辖区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六)全力保障项目资金,抓好重点项目实施

一是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四好农村路”建设,对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边坡急弯实施安保设施建设,全年共下达道路专项资金1,472万元,改善了太阳村、老房村、石牌村等周边片区的交通环境。二是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群众“三感”生活。2023年拨付8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房屋主体改造。三是抓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完善路网联通,建成园区北三路13路约600米、7号路约200米道路、柳南汽车物流及零部件仓储产业园纵三路约250米道路交付使用,纵二路开工建设,河西高新区柳太路(绿柳路至白露大桥段)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完成80%。

(七)强化监督职能,提升财政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支出情况自查工作及乡镇级涉农街道村集体账务交叉审查工作,并持续加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统筹推进财会监督检查。开展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辖区的3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质量的监查,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单位财务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等。三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四是大力开展金融监管行动。针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开展了2022年度考评及2023年现场检查工作,引导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集中力量,加强财源建设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摸清、掌握我区收入情况、历史收入情况及大企业收入情况,加强重点税源实时监控,认真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变化,综合分析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收征管等方面对组织收入带来的影响,牢牢掌握税收收入主动权。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群策群力,大力组织收入,堵漏增收。全力推进加油站智慧管理云平台建设、海吉星批发市场商户定税、住宿行业纳税信息对比等涉税工作,确保税收颗粒归仓三是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建设,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罚没收入及时征缴入库。

(二)多点发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财政、税务部门全力以赴帮助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加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二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高企业“桂惠贷”政策知晓率,推动建立融资双向选择机制,促进中小企业蓬勃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好稳经济政策。

(三)精心谋划,全力做好“三保”工作

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紧压实“三保”责任,做优做实财政加减法运算,足额保障“三保”需求,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严控各单位新聘和临聘人员数量,大力压减各单位一般性支出项目,减轻财政在职人员、行政运行支出方面的持续增长压力,坚持以收定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项目审核检查。

(四)统筹安排,从严把控支出

做好库款统筹安排工作,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密切关注库款保障力度,随时掌握库款变化情况,实时预判调入资金的实现程度及预判未达预期的收入,及时调整支出,精准把握库款收支平衡。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调度资金及时到位,缓解财政支出的资金压力,精准安排支出,合理确定资金拨付的时点和方式,保持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的衔接匹配,减轻收支矛盾带来的压力,采取各种方式缓解因现金流不足造成的无法支付的现状,避免维稳性质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整合资金,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积极采取措施,开拓税源筹措资金,通过上级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等多种渠道,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各级财力,努力兑现相关经费。充分发挥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医保、民政、卫健等各项民生资金发放工作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推动社保民生事业发展,兜牢民生底线。

(六)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改善营商环境

一是督促采购单位落实好采购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采购流程,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要求预算单位按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执行中小企业预留政策。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同时通过电子履约验收系统,让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更透明,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原则,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建设。

第二部分2023年柳南区政府决算表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柳南区本级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柳南区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说明

2023年,柳南区收到上级补助收入161,114万元全部用于本级支出,无补助下级支出。

二、柳南区2022年债务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柳南区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33,249.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583.45万元,一般债务余额10,583.4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66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2,666万元)。法定债务均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行政府债券获得,用于解决城区急需建设而又没有资金保障的项目。债券具体信息如下:

2023年2月16日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债券全称: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般债券(一期),柳南区获得转贷额度5835.52万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3.04%,每半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起息日2023年2月17日,到期日2033年2月17日。债券项目分别是:柳南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426.58万元)、柳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785.94万元)、柳南区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00万元)、柳南区“三项工程”补助资金项目(485万元)、柳南区农村办公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38万元)。

2023年8月22日发行的新增一般债券,债券全称: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一般债券(九期),柳南区获得转贷额度699.5万元,期限7年,票面利率2.64%,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起息日2023年8月23日,到期日2030年8月23日。债券项目分别是:柳南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150万元)、柳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98.5万元)、柳南区农村办公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3万元)、柳南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8万元)。

2023年发行一般债券6,385.02万元,分别为柳南区“三项工程”补助资金项目485万元、柳南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284.44万元、柳南区城市背街小巷项目426.58万元、柳南区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00万元、柳南区农村办公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41万元,柳南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8万元。债券资金未支付。

柳州市螺蛳粉小镇项目(一期)到期一次性还本,柳州市柳南区河西高新区模塑科技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到期前5年(即2038年)每年按20%还本。专项债券2023年应付利息688万元。

(2)政府债券发行费用、还本付息情况

1.政府债券发行费用、还本付息情况

一般债券发行费用支出6.95万元、付息支出211.11万元,债券未到期,无还本支出;

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2.70万元、付息支出770万元,债券未到期,无还本支出。

三、柳南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减少购置新车计划,产生的费用为购入一台东风新能源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接待活动减少。2023年累计国内接待178批次,接待人数2303人。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说明

2022年我区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区60个部门通过广西一体化系统开展部门绩效监控,实现部门全覆盖。对2022年的2,2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其中1,279个项目自评结论为“一等”,396个项目自评结论为“二等”。对评价等级为“三等”“四等”的,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同时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12个项目进行了财政再评价,以结果应用为导向持续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将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2、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3、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6、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由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组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统筹地区和险种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8、预备费。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0、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11、专项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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