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解读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柳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未来十年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三、总体目标
1.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2.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3.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发展领域
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
五、重点发展目标/指标
1.儿童与健康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率控制在0.3/万以下。
重视儿童口腔保健和疾病预防,降低龋患率。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2.儿童与安全
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问题。
加强生命教育,减少儿童自杀事件的发生。
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3.儿童与教育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89%,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5%。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
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联动响应机制。
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每个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村儿童主任覆盖率达到100%。
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至少培育1家提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的社会组织和1支志愿者队伍。
5.儿童与家庭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提升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全覆盖。
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6.儿童与环境
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创建儿童友好社区。
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积极开展儿童事务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全球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发挥作用。
7.儿童与法律保护
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
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依法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
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