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政复〔2021〕4号 关于对柳州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第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B
张志生代表:
您在柳州市人大第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太阳村镇-洛满-流山镇县道进行维修的建议》(第93号建议)收悉,经我区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的现状
为了改善柳南区通洛满、流山两镇的出行问题,我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已将太阳村至凤山村大中修项目、太阳村(起点凤山村)至洛满镇县乡道联网路项目纳入“四建一通”建设计划。对现有太阳村至凤山段道路进行维修,要求2020年开工,年底前完工;太阳村(起点凤山村)至洛满镇县乡道联网路项目(6公里),按照三级路标准进行建设,要求2020年底前开工,2021年完成建设。
二、办理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太阳村至凤山村大中修项目已完成建设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中中段约1.45公里因资金问题未实施大中修。太阳村至洛满镇凤山村县乡道联网路项目,正在加快施工进度进行建设,预计11月底完工。因太阳村经洛满至流山段新建二级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和资金问题,需调整土地规划后才能实施,预计洛满至流山段公路将在“十四五”期实施修建。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太阳至凤山段实施提质升级或中段大中修,完成县道3公里的全面维修改造;加快推进凤山至洛满段三级路建设,争取年底完工;加强与桂中公路发展中心的沟通,争取落实洛满镇至流山镇公路大中修;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将二级路建设纳入土地调整规划,争取“十四五”期间完成二级公路建设。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抄送: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承办人及电话:柳南区交通运输局叶秋艳,1397806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