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政函〔2023〕49号 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钟云代表:
您在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柳南区“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拆迁房屋回建安置进度的建议》(第50号)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该项建议办理,积极主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回建安置地交付事项
(一)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该项目拆迁安置回建地为瑞龙路西侧分南北两面规划用地,柳南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完成回建安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将项目用地交给业主单位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进行施工建设。
(二)西鹅路项目。该项目拆迁安置回建地为山头村大都湖二队张表屯集体用地,2020年12月完成回建安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将项目用地交予业主单位柳州市城建集团进行施工建设。
以上项目拆迁安置回建地的交付时间、建房开工许可发放时间等事宜,均由业主单位负责公告。具体可向代建单位广西柳州市元信投资有限公司咨询(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1栋B座12-1,联系人及电话:杨工,0772-3702221)。
二、关于临时安置过渡费停滞事项
柳南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于2023年5月10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已足额发放河西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涉及回建安置村民2022年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感谢您对我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承办人及电话:曾玲1587726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