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2月28日,柳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庆宁主持会议,副主任黄革文、杨冬平、谢铸、秦文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雷伟到会指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曾德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宇平、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柳南区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现场述职。
会议学习了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柳南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2024年审议议题安排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柳南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示范点、柳南区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名单,并举行授牌仪式。
经审议讨论,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和人事任免案,刘庆宁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区政府24个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根据《柳州市柳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相关规定,会后将评议结果反馈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评议排名靠后5位的,必须限期整改。同时,评议结果向区委报告,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等单位,把履职评议工作作为党管干部工作的有益补充和区党委了解干部、考察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渠道。
对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已经进行3年,成为了区人大常委会一项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在这项工作的推动下,区政府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得到了明显加强,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促进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推动了部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自治区、市人大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