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
柳南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4-11-04 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之规定,我局依法对运政系统数据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共清理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或办理注销手续的经营业户1013户(详见附件)。
现对上述1013户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限30天(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名单
柳州市柳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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