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酿酒消费警示
民间有自酿酒(自制配制酒、自制发酵酒)的传统习俗。但由于存在工艺不规范、添加成分五花八门等隐患,自酿酒容易出现甲醇超标、致人误食有毒有害物质等情况,轻者致人健康受损,重者甚至致人死亡。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柳南区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自酿酒消费警示。
一、不提倡自泡自制养生保健药酒,如确有需要的,应在医疗机构中医(药)师等的指导下,在正规药店购买中药进行浸泡。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所谓的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尽量避免自行采集药材进行泡制,也不可随意在街边或旅游点采购中草药进行泡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切勿使用马钱子、川乌、草乌、断肠草、蟾蜍等有毒中药材自泡自制药酒。
二、不喝无标签标识和成分不明的药酒,不邀他人饮用自泡自制药酒。
三、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也不可以不限量、无限期地服用。一旦因饮用自酿酒出现头晕、恶心、胸闷、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