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市监发〔2022〕20号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9-07 17:55   

食品安全监管股、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直属执法中队、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防严控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统一领导下,统筹部署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排查。监督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有关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强化复用餐(饮)具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督促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禁止采购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采购。

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和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四、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加强学习培训,推进校园食安社会共治持续推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提质扩面,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供餐招标管理,严格招标程序,实现招标过程透明规范,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请各所填报《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并提供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于9月19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及电话:陶娟、赵清0772-2521563,电子邮箱248560614@qq.com。

各学校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填写的《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纸质材料报送到柳南区教育局安稳办(513室),电子版报送lnaq100@163.com。联系人:夏光华,电话:3723920 1577209959。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29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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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市监发〔2022〕20号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9-07 17:55

食品安全监管股、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直属执法中队、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防严控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统一领导下,统筹部署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及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排查。监督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要求。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活动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配送和餐(饮)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有关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点强化复用餐(饮)具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对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督促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禁止采购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采购。

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监督抽检,对监督抽检和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

四、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加强学习培训,推进校园食安社会共治持续推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提质扩面,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外供餐招标管理,严格招标程序,实现招标过程透明规范,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请各所填报《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并提供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于9月19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及电话:陶娟、赵清0772-2521563,电子邮箱248560614@qq.com。

各学校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填写的《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纸质材料报送到柳南区教育局安稳办(513室),电子版报送lnaq100@163.com。联系人:夏光华,电话:3723920 1577209959。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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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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