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市监发〔2023〕5号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食品安全监管股、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执法中队、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政办〔2022〕105 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严防严控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统一领导下,统筹部署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学校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岗位职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要照单履职,按照风险管控清单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五、持续打造先进厨房。常态推进完善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探索实践4T、5D厨房创建,在卫生环境和管理模式上实现提档升级、规范发展,打造整洁、透明、安全、卫生的健康厨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校园餐饮服务质量。
六、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请各所填报《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并提供所有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于2月24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及电话:胡贞、赵清0772-2521563,电子邮箱248560614@qq.com。
各学校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填写的《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到柳南区教育局安稳办(513室),电子材料报送lnaq100@163.com。联系人:夏光华,电话:3723920。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校外供餐自查自纠表
3.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4.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2023年2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