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及《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确保柳南区实现《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中2019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1号)、《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政发〔2016〕2号)精神,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为目的,明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及目标,统筹部署2019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完成,推动柳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年度目标
2019年,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严防黑臭水体反弹;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8年减少0.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
三、年度工作任务
按照《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柳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任务落实
各有关单位依据《2018年重点任务清单》及落实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协作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区政府负责落实辖区内工作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五、考核方式
由区政府组织考核组,结合环保目标责任制对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落实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进行考核,参照国家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及自治区相关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的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纳入2019环保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附件:1.柳南区水污染防治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列入国家考核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名单
3.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考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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