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2021-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2021-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柳南区2021-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完成秸秆禁烧管控任务,确保全面完成柳州市下达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根据《柳州市秸秆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柳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柳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禁烧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全区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禁烧区秸秆焚烧火点数同比减少10%以上,铁塔视频监控发现火点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和清单式管理机制,强化联动巡查执法、严格工作通报和预警问责,完善秸秆网格化监控体系,基本实现禁烧区域监控全覆盖。
实施秸秆限烧管理,在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实现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的限时段、限地块、限规模焚烧管理。
重点任务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柳政规〔2019〕66号)要求,在该区域内任何时间段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强化各部门、镇政府、社区(行政村)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严格实行网格分类管理,建立完整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一)完善秸秆禁烧监管机制
1.完善和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区、镇、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点到人,形成监管任务责任一览表,按责任区域设立责任标牌,确保每块蔗地都有监管责任人。
2.镇、村成立巡查队,加大巡查密度,对露天焚烧火点进行快速处置。
3.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依法惩治的强大震慑力。对秸秆焚烧违规行为,由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持续完善科学烧除制度
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以下简称区禁烧办)在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生产生活的情况下,统筹协调轮烧工作进度,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地焚烧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各乡镇、街道制定限烧区烧除秸秆工作计划,明确各地块烧除时限、计划烧除时间,督导下级网格按计划开展烧除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将烧除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动态错峰焚烧管理,避免同一时段集中焚烧。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为单位有序开展轮烧工作,烧除期间组织力量对烧除范围进行巡查,协助各村处置在烧除中发现的险情并及时上报。各村根据工作布置开展属地烧除工作,对烧除地块进行不间断巡查,对烧除过程中出现的险情及时处置,确保限烧区秸秆有序、安全烧除。
各乡镇、街道的秸秆限烧区计划烧除工作方案应报区禁烧办备案后实施,并将每轮次计划焚烧结束后的情况报至区禁烧办。2022年1月底前,完成限烧区计划烧除工作方案编制。2022年底前,限烧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实施清单式管理
各乡镇、街道完成禁烧区摸底调查,重点建立以甘蔗为主的秸秆存量台账,对禁烧区内秸秆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进行排查统计,结合秸秆捡拾打捆、就地粉碎还田等措施确定需要离田的区域、数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分类明确秸秆离田数量、离田形式、离田时限和离田后去向,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具体承担单位以及责任人,逐一确定实施秸秆离田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前全面完成禁烧区秸秆离田工作。在做好甘蔗秸秆清单式管理基础上,重点向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推行秸秆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深化清单式管理模式。2022年底前,对全区农作物秸秆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秸秆清单式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四)加强检查巡查执法
适时对各乡镇、街道秸秆禁烧责任落实、资金奖补落实、监管工作开展、秸秆离田组织实施、处罚问责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开展检查。充分发挥区禁烧办工作职能作用,建立常态化巡查执法机制。各乡镇、街道,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措施在重点时段加大对重点管控区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巡查检查频次,严厉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杜绝在禁烧区内发生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LED屏滚动播报、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微信、村屯大喇叭、基层演出、发布通告、悬挂标语条幅、设立警示牌、出动宣传车等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违规焚烧的严重后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柳南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柳南公安分局、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分管领导及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柳南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涉农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柳南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综合反馈,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负责对各相关成员单位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巡查。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区督查绩效办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查,对推进不力、工作迟缓等情形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柳南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指导督促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宣传,负责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柳南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处理秸秆禁烧工作中拒绝或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资金筹措和保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林区范围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合理安排“炼山”区域和时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禁烧区内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通报制度
区禁烧办每日通报自治区遥感卫星监测火点动态,每周发布全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火点处置率,每月通报全市秸秆禁烧管控情况。同时,区秸秆禁烧办在微信工作群中实时发布秸秆禁烧工作动态、要求,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现场督导情况。各乡镇根据发布、通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挖掘秸秆综合利用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确保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将奖补资金落到一线秸秆禁烧工作网格。
(三)强化禁烧工作督导
区禁烧办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督导。建立全区秸秆禁烧工作通报制度,在重点时段,区禁烧办对各乡镇、街道的自治区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火点等进行通报;对表现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火点数多等秸秆焚烧情况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单位进行通报,通报情况计入来年秸秆奖补资金分配依据。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区禁烧办依据自治区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火点通报情况,秸秆禁烧检查、巡查、督查情况等,适时对各乡镇、街道进行预警。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管控不到位、推诿扯皮、政策措施不落实的,不认真组织开展秸秆离田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预警后焚烧火点数量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辖区和责任人,按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