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11-20 17:23   

关于申请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

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9年度广西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检查就业补偿申请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839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补偿时间:201811—1210日。

二、申请程序

1.2018年起,全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工作通过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和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系统网址为:http://gxzz.gxeduyun.net/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系统申请截止时间:1210日。现场审核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柳南区教育局(柳南区政府里元信楼520室),现场审核截止时间:1214日。 

2.20162017年度申请并仍在岗的学生在系统进行资金拨付申请,上传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柳州银行卡、三方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证明》及其他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在基层工作的2016年应届毕业且符合补偿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可以申请。2015年应届毕业工作且目前在岗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可以在今年进行最后一次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柳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72-3710226

 

 

                                                   

                                柳南区教育局           

20181116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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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
关于申请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教育局 时间:2018-11-20 17:23

关于申请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

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9年度广西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检查就业补偿申请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839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补偿时间:201811—1210日。

二、申请程序

1.2018年起,全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工作通过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和现场审核方式进行,系统网址为:http://gxzz.gxeduyun.net/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系统申请截止时间:1210日。现场审核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10号柳南区教育局(柳南区政府里元信楼520室),现场审核截止时间:1214日。 

2.20162017年度申请并仍在岗的学生在系统进行资金拨付申请,上传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柳州银行卡、三方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证明》及其他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在基层工作的2016年应届毕业且符合补偿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可以申请。2015年应届毕业工作且目前在岗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人员可以在今年进行最后一次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柳南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72-3710226

 

 

                                                   

                                柳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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