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0-03-10 09:21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

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20〕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8号)转发给各校,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校(园)要及时梳理、统计本校(园)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学生(含共同生活亲属感染疫病的学生)情况。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填写《确诊新冠肺炎学生及亲属情况统计表(地市)》(附件1),于2020年3月6日前将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邮箱lnqzzb@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义教段),电话: 3710226;农老师(幼儿园),电话:2127121.

附件:

1.《确诊新冠肺炎学生及亲属情况统计表(地市)》;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20〕1号);

3.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8号。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教育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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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教育局 时间:2020-03-10 09:21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

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20〕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8号)转发给各校,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校(园)要及时梳理、统计本校(园)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学生(含共同生活亲属感染疫病的学生)情况。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填写《确诊新冠肺炎学生及亲属情况统计表(地市)》(附件1),于2020年3月6日前将电子档和盖章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邮箱lnqzzb@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义教段),电话: 3710226;农老师(幼儿园),电话:2127121.

附件:

1.《确诊新冠肺炎学生及亲属情况统计表(地市)》;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20〕1号);

3.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感染新冠肺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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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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