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学期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保教费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幼儿园:
现将柳州市关于学前资助的文件《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柳州市免除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资助项目工作规范》(试行)、转发给你们。为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助发放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柳南区2021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园长负责制依据学生资助工作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补助对象
1、按资助有关规定,2021年春学期已经享受免除免保教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现已经全部更名为脱贫户),残疾学生和孤儿类型的学生,2021年秋季学期将继续享受该资助,且不需要再次递交申请表,其他程序不变。
2、除了脱贫户、残疾、孤儿这三个类型的学生外,其他类型的学生(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都需要重新申请免保教费资助,家长需开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3、2021年春季学期已离校的学生将取消其免保教费资助资格。
三、补助标准
1、公办园申请免除保教费幼儿,待材料审核通过并且公示通过的,直接免除当学期保教费。
2、民办幼儿园申请免除保教费幼儿,待材料审核通过并且公示通过的,免除保教费750元/人·学期,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
3、如果建档立卡户家庭的脱贫年份为2014年、2015年的,学生享受的免保教费金额为375元/人·学期。
四、工作程序
1、由于资助对象的更改,制定本园学前免保教费的资助工作方案。
2、开学第二周,学校将《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汇总表》2份报送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520办公室。
3、确定2021年秋学期受助学生按时到校后,2021春学期已经享受资助的学生直接减免相应的免保教费金额,并做好凭证记录。
五、上交材料
1、2021年秋学期《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汇总表》2份盖学校公章交到教育局520办公室。
2、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资助办邮箱:lnqzzb@163.com
相关工作联系人:农悠悠 电话:2127121
附件:免保教费资助政策所有表格
柳南区教育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