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扶领办发〔2020〕14号 关于印发《柳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柳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柳南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20﹞46号)、《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扶领办发﹝2020﹞2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退出户)、贫困村和纳入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动态管理并采集和更新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进一步做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和监测帮扶,扶贫对象数据信息“账实相符”,切实巩固脱贫成果。
二、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要较真碰硬,严格工作标准、程序,逐村逐户进行核实核准,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工作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问题导向。要针对自治区和柳州市脱贫攻坚大督查等发现和反馈的扶贫信息数据有关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弱项。
(三)减轻基层负担。要做好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增添基层不必要的负担。
三、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退出户、脱贫监测户,下同)边缘户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1、2)。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更新贫困户、贫困村(含已摘帽村、下同)、边缘户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情况、贫困户收入情况,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
针对自治区和柳州市脱贫攻坚大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并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完善。
(四)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识别、标注和监测
对新发生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进行识别,采集基础信息(见附件3、4),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和标注;采集并录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享受帮扶措施信息;评估原有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10月10日前)
10月10日前,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核实(10月29日前)
各镇组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帮扶联系人,进村入户核实基础信息并重点采集贫困村、贫困户、边缘户等发生变化的数据(如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减少情况、贫困人口在校生情况、贫困户收入和务工情况等);对脱贫攻坚大督查、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核准;开展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识别、监测,将待审定名单提交城区开会审定。
(三)信息录入和系统标注操作(10月31日前)
各镇在完成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组织镇、村扶贫信息员,将相关数据信息在国扶系统中更新和录入,完成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返(致)贫风险消除等系统标注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1月15日前)
各镇、各有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监测比对分析,查找梳理问题,形成到户到人问题清单。
(五)问题核查整改和工作总结(11月26日前)
各镇对问题清单进行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并在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lnqfpb@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重要意义。此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查漏补缺和数据信息修改完善的最后机会,事关脱贫攻坚终期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普查成绩,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确保工作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区委副书记、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扶贫、医保、住建、教育及各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的动态管理工作。各镇要高度重视动态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信息采集关。各村要列出扶贫对象名单,组织人员逐屯逐户采集信息,完善《帮扶手册》数据和核实修改“贫困户信息表” (各行政村自行从国扶系统下载打印)和“行政村信息表”,镇、村两级严格审核把关后再把变化的信息录入系统。
(四)严把质量关口。要严格执行退出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应退尽退”,对“两类人员”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及时帮扶”,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和数据分析结果,开展数据信息核实核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加强协调指导。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期间,区扶贫办要加强对所辖乡镇工作指导,协调行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各镇要将动态管理工作与脱贫攻坚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日常驻村帮扶工作开展入户调查核实,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附件:
1.贫困户、边缘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2.贫困户、边缘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3.边缘户信息采集表
4.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