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扶领发〔2020〕9号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中疑似残疾人鉴定及办理《残疾人证》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发布日期: 2020-07-21 17:35   

各镇人民政府,各帮扶单位、全区帮扶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获得残疾人福利和享有残疾人权益的基础凭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通过办理残疾人证,可以享受相应的救助、康复等惠民政策福利,增加家庭收入,加快脱贫进程。为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家庭中疑似残疾人鉴定工作,结合柳南区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残疾人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残疾人评定和《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办尽办,不漏一人,切实解决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疑似残疾人未办证的问题,确保贫困残疾人能够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残政策,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区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各镇、各帮扶单位、全体帮扶干部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逐户逐人筛查,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将疑似残疾人信息如实填写附件1;在宣传各类惠残政策后残疾人仍放弃申请《残疾人证》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在附件3上签字(签字必须手写),7月31日前反馈村委。

(二)汇总数据(7月31日至8月5日)。逐级汇总递交材料,各镇残联于8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3统一交到柳南区残联,由柳南区残联进行最终数据汇总,统计疑似残疾人的分布情况。

(三)组织疑似残疾人鉴定(8月5日至8月12日)。根据疑似残疾人分布统计情况,收集3张2英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镇残联领取并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由区残联组织协调评定机构及专家,多措并举,开展疑似残疾人鉴定工作。

1.组织评残医生下基层。按统计疑似残疾人人数及分布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医生采取集中、入户等方式下基层为疑似残疾人进行评定,集中及入户评残所产生的费用由区残联承担。

2.到指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疑似残疾类别统计结果,由帮扶人协助疑似残疾人到具有残疾鉴定资质的机构(详见附件5)进行鉴定;在指定机构评残所产生的残疾鉴定费用,先由个人自行垫付,评定结束后,将鉴定费用相关发票交由镇残联,由镇残联统一收集报送至区残联进行报销。

(四)《残疾人证》办理(8月12日至8月20日)。在评残工作结束后,区残联、各镇、村根据鉴定结果进行三级公示,对符合评残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人员由区残联及时为其办理《残疾人证》。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帮扶单位压实责任。各镇、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各镇重点做好基础摸排,采取便民措施,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做到贫困户、边缘户残疾人证应办尽办。

(二)帮扶干部落实到位。帮扶干部要充分了解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的健康状况,排查是否有疑似残疾人,如实填写《疑似残疾人调查表》,及时报给村委,也可协助疑似残疾人前往指定机构进行评定以及到区残联办证处申办残疾人证。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镇要主动作为,明确责任,配合区残联建立贫困户、边缘户疑似残疾人排查长效机制,发现一个上报一个,收集相关材料,完成残疾评定相关流程。并于每月25日前将附件4报送区残联。

(四)做好疑似残疾人放弃评残后续工作。疑似残疾人因特殊情况,经挂点帮扶干部向其告知取得《残疾人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后,仍放弃申办《残疾人证》的,需在《放弃申请残疾人证申明书》签字或留下影像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交由区残联统一管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残联蒋柳凤,联系电话:3728119,邮箱:lz_lnqcl@gxdpf.org.cn。

附件:

1.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疑似残疾人调查表

2.残疾基本状况描述表

3.放弃申请《残疾人证》申明书

4.各镇疑似残疾人名单汇总表

5.柳州市残疾评定机构名单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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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扶领发〔2020〕9号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中疑似残疾人鉴定及办理《残疾人证》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时间:2020-07-21 17:35

各镇人民政府,各帮扶单位、全区帮扶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依法获得残疾人福利和享有残疾人权益的基础凭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通过办理残疾人证,可以享受相应的救助、康复等惠民政策福利,增加家庭收入,加快脱贫进程。为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家庭中疑似残疾人鉴定工作,结合柳南区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残疾人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残疾人评定和《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办尽办,不漏一人,切实解决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疑似残疾人未办证的问题,确保贫困残疾人能够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残政策,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区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各镇、各帮扶单位、全体帮扶干部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逐户逐人筛查,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将疑似残疾人信息如实填写附件1;在宣传各类惠残政策后残疾人仍放弃申请《残疾人证》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在附件3上签字(签字必须手写),7月31日前反馈村委。

(二)汇总数据(7月31日至8月5日)。逐级汇总递交材料,各镇残联于8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3统一交到柳南区残联,由柳南区残联进行最终数据汇总,统计疑似残疾人的分布情况。

(三)组织疑似残疾人鉴定(8月5日至8月12日)。根据疑似残疾人分布统计情况,收集3张2英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镇残联领取并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由区残联组织协调评定机构及专家,多措并举,开展疑似残疾人鉴定工作。

1.组织评残医生下基层。按统计疑似残疾人人数及分布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医生采取集中、入户等方式下基层为疑似残疾人进行评定,集中及入户评残所产生的费用由区残联承担。

2.到指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疑似残疾类别统计结果,由帮扶人协助疑似残疾人到具有残疾鉴定资质的机构(详见附件5)进行鉴定;在指定机构评残所产生的残疾鉴定费用,先由个人自行垫付,评定结束后,将鉴定费用相关发票交由镇残联,由镇残联统一收集报送至区残联进行报销。

(四)《残疾人证》办理(8月12日至8月20日)。在评残工作结束后,区残联、各镇、村根据鉴定结果进行三级公示,对符合评残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人员由区残联及时为其办理《残疾人证》。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帮扶单位压实责任。各镇、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各镇重点做好基础摸排,采取便民措施,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做到贫困户、边缘户残疾人证应办尽办。

(二)帮扶干部落实到位。帮扶干部要充分了解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的健康状况,排查是否有疑似残疾人,如实填写《疑似残疾人调查表》,及时报给村委,也可协助疑似残疾人前往指定机构进行评定以及到区残联办证处申办残疾人证。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镇要主动作为,明确责任,配合区残联建立贫困户、边缘户疑似残疾人排查长效机制,发现一个上报一个,收集相关材料,完成残疾评定相关流程。并于每月25日前将附件4报送区残联。

(四)做好疑似残疾人放弃评残后续工作。疑似残疾人因特殊情况,经挂点帮扶干部向其告知取得《残疾人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后,仍放弃申办《残疾人证》的,需在《放弃申请残疾人证申明书》签字或留下影像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交由区残联统一管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区残联蒋柳凤,联系电话:3728119,邮箱:lz_lnqcl@gxdpf.org.cn。

附件:

1.贫困户家庭成员中疑似残疾人调查表

2.残疾基本状况描述表

3.放弃申请《残疾人证》申明书

4.各镇疑似残疾人名单汇总表

5.柳州市残疾评定机构名单

柳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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