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三季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安监管二〔2018〕8号
各县(区、市管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
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柳安监管二〔2018〕8号
各县(区、市管开发区)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
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以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一)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市工贸行业领域涉粉尘爆炸企业,特别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金属制品、木质制品和粮食、饲料加工涉粉尘爆炸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情况,企业相关方管理等情况。
(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和粮食饲料加工等行业领域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是否按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整治范围和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结合《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18号)和《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持续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柳安委办〔2018〕15 号),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
1.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相关方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2.涉粉尘爆炸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粉尘防爆相关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4类10项问题、隐患,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粉尘爆炸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岗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执法检查、督查督导阶段(8月上旬至9月上旬)
1. 各县(区)的行业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内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市对造纸、酱淹菜加工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0%;各县、区(市管开发区)对此类企业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市及县、区(市管开发区)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30%,钢铁企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2.各县(区)的行业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粉尘防爆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整治要求,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全面督导核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整治情况,,进一步核查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10日-30日)
各县(区)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和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行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