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流山镇2018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达到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镇直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市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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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动程序 各村(场)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场)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书记韦春夏担任,党委委员、副镇长覃初登担任副总指挥,各村委会支书和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成立村防火导小组,并制定村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②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镇领导小组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六、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机关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线指挥部 镇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查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镇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居)委及镇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政府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柳江区流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